互联网巨头百度诉长沙一租车公司侵权 索赔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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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晚报掌上长沙4月23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树源)互联网巨头百度被“碰瓷”了。4月23日,长沙知识产权法庭就“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诉“长沙百度租车有限公司”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百度”系列商标在中国已经家喻户晓,作为互联网巨头,百度也涉及无人车项目。据悉,百度无人驾驶汽车项目起步于2013年。2019年4月1日,百度参股的湖南阿波罗智行科技有限公司成立。2019年9月26日,百度公司在长沙测试无人驾驶出租车,首批45辆无人驾驶出租车在特定路段供用户试乘体验。就在前不久的4月19日,百度宣布全面开放自动驾驶出租车服务,长沙用户通过百度地图等程序即可一键呼叫,免费试乘。
起诉书称,百度享有“百度”系列商标的专有权,“百度”系列商标早已在中国相关公众中享有极高的知名度,第1579950号“百度”,多次被行政、司法机关认定为驰名商标。百度公司认为长沙百度租车公司在汽车租赁服务,以及业务宣传中,使用“百度租车”等标识,容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要求被告停止商标侵权,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及各项费用10万元,合计索赔60万元。
长沙百度租车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本100万元。“该公司一共只有三台车。”被告代理人陈述,长沙百度租车公司遭受疫情影响,目前濒临破产。被告代理人认为,原告是公众所熟知的网络企业,而被告是汽车租赁行业,两者完全不相干,虽原告的商标登记有“汽车运输类”,但与被告只提供车辆租赁服务,二者有区别。同时,被告只是以本企业的名称普通使用,并未大肆推广。原来在工商登记时,曾报送了三个名称,最后由工商部门选定“长沙百度租车公司”并进行了公告并使用。
由于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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