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区岳麓街道遭遇“民告官” 错写法院名称当庭被批!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5月14日讯(通讯员 武杰 全媒体记者 刘树源)5月13日,在长沙市岳麓区一起 " 民告官 " 的行政诉讼案件中,被告方在行政答辩状中,几次将法院的名称写错,而遭到了审判长的当庭批评。
岳麓区阳光壹佰小区曾多次筹备成立业委会,但最后均以失败告终。第4次成立工作进行到备案阶段,因为岳麓区岳麓街道拒绝为其备案,业委会的成立再次 " 卡壳 "。于是,这个暂未备案的业委会将岳麓街道起诉到了岳麓区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8日,岳麓区法院一审驳回原告长沙市阳光壹佰业主委员会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一审判决,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9年12月24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撤销岳麓区法院一审判决,并将此案发回长沙铁路运输法院重审。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从2019年5月开始,长沙市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开始由长沙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故此案没有发回到岳麓区法院重审,而是发回到长沙铁路运输法院重审。
2020年5月13日上午,此案在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开庭重审,庭审过程在网络进行了直播。
在庭审快要结束时,因为被告方岳麓区岳麓街道办事处在《行政答辩状》中,多次将 " 长沙铁路运输法院 " 错误写成了 " 长沙市铁路人民法院 ",而遭到了审判长当庭的严肃批评。
审判长说:" 法庭上对你们进行批评,你们的《行政答辩状》,应该来说是相当不负责任的!三处出现‘长沙市铁路人民法院’这种字样。我看原告搞得很清楚,我们单位究竟叫什么名字,我们单位给你们发了那么多的传票、那么多的通知,有公章。这个责任是谁的呀?我建议张康(岳麓区岳麓街道办事处主任)主任回去以后予以追究,你连司法单位的名字都搞错了,作为一个《行政答辩状》怎么能这样呢?不严肃嘛!"
记者获悉,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成立于1981年5月,是国家设在铁路的专门审判机关,受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领导。2019年5月1日起,长沙市基层人民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分批集中由长沙铁路运输法院管辖。行政诉讼案件的二审法院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据统计,从2019年5月1日到2020年4月30日,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共收各类行政案件1473件,其中裁定不予立案37件,依法受理143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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