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斗气车?长沙高速交警:“路怒症”需要“治疗”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6月7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琦 通讯员 欧阳丹妮)近日,长沙车主黄先生向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长沙支队举报,称自己6月1日晚在进入学士收费站匝道内时,遭遇了一辆小车恶意逼停,情况十分危险。长沙高速交警部门调查,确定黄先生及对方车主常先生均存在相应的违法行为,日前,高速交警传唤两名车主现场接受教育和处罚。

  黄先生介绍,当时前面道路有很长的“空缺”。“当时我也没注意到那个车,然后我往前面开,就从他的前面过去了,开到前面没有超过100米,他就从右侧压线把我直接逼停。”而常先生则说,黄先生车辆突然从后方超过来,“逼”了他一下,当时自己有脾气。“他提前进入匝道了,我就从边上超过去逼停他了。”常先生说。

  行车记录仪显示,在进入高速匝道后,常先生的小车突然插到黄先生的车前,停下约数十秒才离开。交警通过调查,确定常某车辆涉嫌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违停,但黄某也存在交通违法行为,双方均存在过错。

  “这是一个很典型的‘开斗气车’的案例,双方都有过错。第一是不应该强行插队,在通过没有交警指挥、信号灯的路口时,应该依次排队通行,不能乱挤乱插;第二,即便发生了这种情况,也不应该带着情绪开车,不能因为别人插了队,就一脚油门把别人逼停,这也是不对的。”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长沙支队民警龙欣说,最终,警方对两人进行了现场教育及处罚。因收费站内广场地面没有画线,不能区分车道,所以适用于未依次交替通行的违法条例——黄先生被依法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常先生则因涉嫌高速违停,被依法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6分。

  高速交警提醒,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以及匝道变道的地方,一定要排队依次通行,不要乱挤乱插,以免造成交通事故或者路面拥堵;另外,驾驶人不要带情绪开车,不要开斗气车,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作者:刘琦 欧阳丹妮】 【编辑:易隽】
关键词:高速交警 斗气车 路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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