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恋到决裂!长沙这段惨痛的婚外恋,男方被处分女方被判刑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1月13日讯(全媒体记者 邓艳红 通讯员 刘乐)男女双方均陷入婚外恋,分手期间女方以将婚外关系告发至工作单位相威胁索要巨额“补偿费”。近日,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小丽(化名)以构成敲诈勒索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后当庭宣判,小丽敲诈勒索罪名成立。

  热恋:一人分饰多角 婚外恋中设圈套

  2019年,小丽偶然认识了小林(化名)。见到意气风发、家庭条件优渥的小林,婚姻并不幸福的小丽心动了。之后她以商谈工作为由,多次主动邀约小林见面,并向其表明自己的爱慕之情。一来二去日子一久,小林心动了。明知自己有法定配偶,小林和小丽仍然选择突破道德的底线,迅速发展成为婚外恋人关系。

  如何让已拥有美满家庭的小林对自己更加上心呢?在婚外恋关系中初尝甜头的小丽开始了她精心“打造人设”的历程:她注册多个微信号,分别伪造了某派出所副所长周某、闺蜜罗某、前男友袁某等多个角色,通过加小林为微信好友,这三个虚拟出来的角色便一步步地为小丽树立光辉靓丽的“人设”:“闺蜜罗某”负责向小林陈述小丽的“深情”;“前男友袁某”负责陈述小丽的“优秀”;“表弟副所长周某”负责陈述小丽的“后台硬”,“副所长周某”多次明示、暗示小林必须真心对待小丽,否则会“吃不了兜着走”。

  一边与小林山盟海誓、耳鬓厮磨,一边分饰多角,不断为小林输送虚假信息进行“洗脑”,小林便一步步踏入小丽步步精心设计的圈套。

  决裂:红脸黑脸齐上阵,索要“补偿费”

  半年之后,每天处于“信息轰炸”状态的小林疲惫不堪,想要断绝这段本就不光彩的婚外恋。小丽变本加厉,借用伪造的角色,轮番上演“唱红黑脸”的戏码。

  小丽深知男性的心理特点,她一面“声泪俱下”,向小林声称自己为这段感情如何“茶不思、饭不想”,并伪造医院验孕单等资料,向小林谎称其怀孕,以渲染自身境遇的悲惨来赢取小林的怜惜;另一方面,小丽通过“闺蜜罗某”、“副所长周某”的人设扮演“恶人”,威胁小林必须加以赔偿 ,否则便将这段不光彩的婚外关系曝光,并向纪委举报,让小林的领导、同事、亲属、邻居人尽皆知。

  2019年11月的一天,在被逼无奈下,小林同意向小丽支付15万现金。而小丽并不满足,依然通过各种方式,将这段关系向纪委举报,继续向小林索要天价“补偿费”。2020年6月,在事业和家庭都受到巨大冲击下,小林不堪其扰向公安机关报案,坚决要求司法机关严惩小丽,同月公安机关对小丽刑事拘留。2020年6月3日,雨花区人民检察院对小丽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其批准逮捕。

  狡辩:被告百般狡辩,检察官补充调查揭穿谎言

  在审查起诉阶段,小丽推翻之前在侦查机关所做的供述,向承办检察官接连否认其敲诈勒索的事实。同时,小丽还委托其辩护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一份厚厚的“书证”——从小丽手机中调取出的小丽与小林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意图证实小丽没有“非法占有”目的。

  “我根本不稀罕你的钱,是你硬要给我的。我现在就可以把钱还给你。”“别啊,千万别。我不要你还钱。”这份“书证”中频繁出现了小丽与小林的上述对话。难道事情另有蹊跷,真如小丽所说,这是一个小丽与小林合谋的“局中局”?在细心查阅密密麻麻上百页的聊天记录后,承办检察官敏锐地发现,小丽与小林的对话内容不够连贯。凭着逻辑与生活经验的推理,承办检察官判断,这应是一份经过精心剪裁的“聊天内容”。

  为了证实小丽虚假怀孕的事实 ,承办检察官指导公安机关补充医院相关人员的证人证言、调取小丽手机QQ聊天记录、微信聊天记录、银行转账流水、电商平台消费记录等证据;另一方面,承办检察官充分行使自行补充调查权,邀请小林接受询问,向小丽亲友了解情况,调取小林手机聊天软件内全部聊天记录,一一核实“闺蜜罗洁”、“某副所长”、“袁某”的身份。

  通过核实几百页的微信聊天记录,多次接待小丽的辩护律师,综合全案证据,承办检察官一步步破除案件迷局,还原了案件真相,稳固了案件定罪量刑的证据。

  小丽提交的那份“书证”是怎么回事呢?小丽为了逃避法律风险,通过微信聊天,故意向小林表达“我不要钱”的意愿,以达到“自我洗白”的目的。为了让检察机关不看出端倪,她删掉了微信聊天记录中对自己不利的对话内容,以“移花接木”的方法,形成了一份看似可以证实小丽无辜的“书证”。

  认罪:巧用《民法典》释法说理,积极适用认罪认罚

  证据达到了确实、充分的标准,但是小丽仍然没有认识到其行为的错误、严重性。“对待因婚恋纠纷引起的敲诈勒索类案件,办理时要更加耐心、谨慎,要对犯罪嫌疑人予以耐心释法说理,积极化解双方矛盾。”雨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曾永清指示道。

  承办检察官多次来到看守所,向犯罪嫌疑人小丽耐心释法说理,一步步打开小丽的心结,缓解小丽的对抗情绪,向其介绍各项法律知识。

  “你可知婚外恋男女关系中的‘补偿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索要‘补偿费’,即便对方是自愿给付的,你都可能构成‘不当得利’。”承办检察官向其详细解释我国新颁布的《民法典》中的条文。“我国的法律和道德规范,都不认可婚外恋关系。小林和他的妻子,当初通过真心相爱而结合,你想过你的行为,对另一个无辜的女人,造成多大的伤害吗?小林既然当初对你关爱过,你为何要威胁他?小林已经为他的行为付出了惨痛代价,你需不需要为你的错误行为付出代价?”面对检察官循循善诱又不容置疑的发问,小丽陷入了沉思。她不再为自己辩解,不再否认犯罪事实,她开始相信,检察机关办案不仅仅是为了将她定罪量刑,更是在真正帮助她走出人生的歧途。

  结局:付出惨痛代价后,男女双方达成和解

  2020年9月初,小丽在其辩护律师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结合小丽前期具有自首情节,并退还全部赃款,认罪悔罪,达成刑事和解,获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检察机关对其提出了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如符合社区矫正条件,可适用缓刑,并处罚金”的精准量刑建议。在开庭当日,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当庭宣判,小丽敲诈勒索罪成立,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贰万元。

  作为被害人的小林,也为这段婚外恋关系付出了惨痛代价,其工作当地的纪委部门已根据规定对其作出了纪律、政务处分。他深感后悔,同时也憎恨小丽对他的欺骗与威胁。

  最后,在检察官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刑事和解,小丽一方表示会在未来一周内退还所有赃款,小林也表示谅解小丽,希望司法机关对小丽从轻处罚,双方在将来都不再纠缠过去的事。

  承办检察官表示,双方都为这段关系付出了巨大代价,希望双方都能吸取教训,重点着眼未来,重新开始生活。


【作者:邓艳红】 【编辑:大刘军】
关键词:婚外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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