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起长沙限货范围再扩大,涉及城区6个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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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晚报网9月8日讯(记者 小刘军)记者今日从长沙交警部门获悉,9月14日起,长沙城区限货区域进一步扩大。交警部门提醒货车驾驶人严格按照货车限行规定通行,不要抱侥幸心理闯禁行驶或伪造、使用伪造的货车禁区通行证。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秩序,保障市区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缓解城区交通拥堵,决定扩大城区限货范围。”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陈效林表示,为了给相关货车驾驶员一个适应和缓冲,在扩大限货范围正式实施一个月内,对违反规定的驾驶人作警告教育放行。一个月后,将采取电子警察抓拍、上路查处等措施,严格依法处罚,请广大货车驾驶人自觉遵守。对于货车闯禁的交通违法行为,将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累计记满12分以后,驾驶员要学习并接受相关处罚。
“执勤民警可通过警务通,在短短几秒钟内辨别禁区通行证的真伪。”陈效林提醒,使用假证者,除了罚款100元、记3分外,交警部门还会将其使用假证的行为记录在案,列入办理禁区通行证的“黑名单”。“也就是说,哪怕是符合申办条件,以后也无法再正常办理禁区通行证。”此外,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者,按相关法规处理;构成犯罪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运送绿色蔬菜、鲜活产品、生活必需物资类货车和专项作业车怎么办?陈效林介绍,如果确有需要在禁行时间、禁行区域及道路上通行的,应该到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理通行手续并持证通行。交警部门也将按照调整的城区部分区域道路限制货运车辆通行范围,完善相关标识标牌。
最新限货措施:
一、全天24小时禁止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人力三轮车、人力车(俗称板车)在五一大道、湘江橘子洲大桥、银盆岭大桥、营盘路隧道、南湖路隧道、湘江路浏阳河隧道、营盘路年嘉湖隧道通行。
二、每日7时至22时,禁止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人力三轮车、人力车在以下区域内的道路、桥梁、隧道上通行:
1、西二环的罗家嘴立交桥至汽车西站立交桥路段、枫林路、麓谷大道、桐梓坡路、西二环的桐梓坡路至金星路路段、北二环的金星路至芙蓉路路段、芙蓉路、福元路、东二环、栖凤路、浏阳河大道、人民路、万家丽路、湘府路、韶山路、南二环的桔园立交至罗家嘴立交桥路段围合区域(除麓谷大道、桐梓坡路、西二环、北二环、浏阳河大道、人民路外,其他均含边界道路;区域内长沙大道的东二环至万家丽路路段南北辅道除外)。
2、宜春路的新姚路至雀园路、芙蓉南路的新中路立交桥至中意路路段、湘府路的新开铺路至韶山路路段、迎新路的万芙路至韶山路路段、大塘路的迎新路至湘府路路段、万家丽路的湘府路至时代阳光大道路段、万家丽路的浏阳河大道至特立路路段、香樟路的万家丽路至新花侯路路段、新花侯路的火焰路至湘府路路段、长沙大道的东二环至京港澳高速主道路段、三一大道的四方坪立交桥至开元互通路段、营盘路浏阳河大桥、远大路浏阳河大桥。
人力三轮车、人力车含上述区域的所有边界道路。
三、每日7时至22时,禁止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在以下区域内的道路、桥梁、隧道上通行:
1、新开铺路、湘府路、湘江大道、南二环的猴子石大桥至桔园立交路段、韶山路、湘府路、万家丽路、人民路、浏阳河大道、营盘路、京港澳高速的营盘路至火焰路路段、火焰路、新花侯路、机场高速、浏阳河、湘府路、京港澳高速湘府路至绕城高速路段、绕城高速的李家塘收费站至大托互通路段围合区域(除新开铺路、京港澳高速、机场高速、绕城高速外,其他均含边界道路;区域内雀园路除外)。
2、枫林路、麓谷大道(临水路)、梅溪湖路(北)、西二环围合区域(除梅溪湖路(北)外,其他均含边界道路)。
3、麓谷大道的枫林路至桐梓坡路路段、西二环的罗家嘴立交桥至金星路路段、北二环的金星路至中岭立交桥路段、东二环的中岭立交桥至福元路路段、福元路东二环至锦绣路路段、浏阳河大道的东二环至营盘路路段、人民路的京港澳高速至星沙大道(红旗路)路段、远大路的京港澳高速至星沙大道(红旗路)路段、高家坡路的京港澳高速至星沙大道(红旗路)路段、长沙大道的东二环至星沙大道(红旗路)路段南北辅道、芙蓉路的青竹湖大道至秀峰立交桥路段、湘江大道的青竹湖大道至三叉矶大桥路段。
全天禁止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在上述区域内的道路(含边界道路)上通行。
四、每日7时至22时,禁止外籍载货汽车在以下区域内的道路、桥梁、隧道上通行:
绕城高速、新开铺路、环保大道、京港澳高速的环保大道至湘府路路段、湘府路、浏阳河、京港澳高速浏阳河至绕城高速路段围合区域(不含边界道路及京港澳高速、机场高速、绕城高速区域内路段)。
全天禁止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在上述区域内的道路(含边界道路)上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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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通行手续的一般要求】
1、申办条件:
(1)申办车辆车主必须与申办单位的名称一致。
(2)申办车辆必须证照齐全、有效,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且在有效年度检验期内,并购买了机动车交通安全强制保险。
(3)申办车辆无未处理道路交通违法的记录、无伪造或使用伪造通行手续的记录、无违反本规定使用通行手续的记录、无伪造资料办理通行手续的记录等。
(4)申办车辆所运输物品为城市生产、生活急需品。
2、通行线路:
根据申办单位的实际需求和实际情况,可通行除五一大道、解放路、蔡锷路、麓山路、中山路、竹园路、岳麓大道、橘子洲大桥、银盆岭大桥、湘江营盘路隧道和南湖路隧道、年嘉湖隧道、浏阳河隧道、黄兴中路(中山路至解放路)、三一大道(万家丽路互通以西)、万家丽路(三一大道至时代阳光大道)以外的禁行路段。
3、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载运危险化学品资质审核表(仅限办理危险化学品通行手续的车辆)。
(2)普通载货车辆季度配额指标单(仅限办理普通载货车辆季度通行手续的车辆)。
(3)申办车辆的车辆行驶证、机动车交通安全强制险原件。
4、办理程序:
(1)携带办理通行手续所需资料到交通秩序管理科通行证办理窗口进行资料受理、车辆审核。
(2)办理普通载货汽车临时通行手续、工程抢险车、邮政车辆、绿色通道车辆、快递车辆季度通行手续的,初审后,报支队分管领导审批。
6、办理时间:
除临时通行手续外,季度通行手续办理时间为每季月末10日至30日。过期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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