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3天长沙打的加收5元 严禁乱涨价乱收费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月24日讯 据潇湘晨报消息:1月23日,记者从长沙市发改委获悉,今年春节期间(2017年1月27日0时至2017年1月29日24时),长沙市市区(含长沙县)出租车在按现行运价标准实行打表计程价格外,每车次另加收5元服务费。
根据长沙市发改委《关于2017年春节期间我市出租汽车运价表外加收服务费的通知》,为保障春节期间城市公共交通运力和正常运营秩序,满足市民节日期间交通出行的需求,决定在今年春节期间(2017年1月27日0时至2017年1月29日24时),长沙市市区(含长沙县)出租车在按现行运价标准实行打表计程价格外,每车次另加收5元服务费。执行期间不得提前或推后,望城区、宁乡县、浏阳市可参照执行(表外加收服务费不得超过5元/车次)。
长沙市发改委提醒各出租车运营企业,督促所有车主做好明码标价工作,严禁乱涨价,乱收费,对于违反规定者,将依据《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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