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再发严令 对征订教辅材料采取“五限”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8月16日讯(记者 岳霞)全市各中小学严格遵循“限年级、限学科、限范围、限数量、限总额”原则,坚决遏制教辅材料过度征订现象。今日,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补充意见》(湘教发[2017]25号)及《中共长沙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长纪发[2017]4号)精神,此举为切实规范教辅材料征订,减轻家长经济负担和学生学业负担。

  公办学校(含子弟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教辅材料、专题教育读本、地方课程读本实行“一费制”免收,由财政集中支付,要求各中小学用好财政为学生配备的教辅材料,发挥好教辅材料的辅导功能;各区(县市)免费向学生提供专题教育读本、地方课程读本,需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再行征订。

  高中阶段教辅材料在“一教一辅”的前提下,坚持自愿原则,学校公示公开教辅材料目录(包括教辅材料书名、出版单位、价格等),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是否征订,是否申请学校代购,学校可为自愿征订的学生提供无偿代购服务。学校统一汇总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通过教辅发行单位无偿代购,并在代购结束后将教辅发行单位开具的正式发票连同代购详细清单,在校内明显位置公示2周,接受监督。

  如发现违反行为,家长可拨打市教育局设立违规选用教辅材料举报电话84899742、84899756(纪委、监察室)、84899710(基础教育处)举报。

  长沙通报4起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典型案例

【作者:岳霞】 【编辑:谭伟】
关键词:教材 征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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