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小区电费标准高过规定 但物业拒不改正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6月25日讯 (全媒体记者 谢春年)“政府早已下文,一般工商业用户电费不能超过一元每千瓦时,但是在我们添景阁小区,物业收电费收到了一元多,我们多次与物业沟通,但物业拒不改正。”近日,市民牟先生致电长沙晚报热线96333投诉了一这情况。

  据牟先生反映,他在蔡锷南路添景阁小区经营一家公司,已有3年时间,物业公司一直按照高价收取电费。在政府出台规定,要求一般工商业用户电价最高限价为0.9011元每千瓦时,小区物业公司还是按原来的一元多的电价收取。“这种明显违背政策的行为,有没有相关部门来制止?”牟先生说。

  记者随后联系了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文先生,对于牟先生的反映,文先生表示,小区仅有两栋房,总面积才10000多平方米。在用电方面,因为是专变用电,管理成本很高。目前小区的住宅用电全部按国家的规定,每千瓦时只收0.6元,经营场所则是按1.15元的标准收取。

  “我们也没办法,如果收费太低,我们的收费不足以抵成本。”文先生说,其实他知道国家电费的规定,但是如果降费恐怕就要亏本,那就意味着物业要走人。“我们这里一楼原有个酒吧,但是停业了,还欠了我们不少电费。”不过文先生表示,愿意与相关业主或租户沟通交流,找到一个好的解决办法。

  “酒吧欠物业的电费,难道要我们这些人来出钱吗?” 针对文先生的解释,牟先生认为理由过于牵强。不过牟先生也表示,愿意就电费的问题再与物业沟通。

  记者将这一情况反映给了天心区发改局物价部门,工作人员表示,长沙市关于电费的价格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违背,必须改正。工作人员还表示,将到小区进行调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作者:全媒体记者 谢春年】 【编辑:谭伟】
关键词: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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