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曝光!长沙交警发布最新13名终生禁驾名单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9月20日讯(全媒体记者 张洋子)今日,长沙交警发布最新13名终生禁驾名单,实名曝光并警告相关驾驶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一旦再次被交警依法查获,将以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除了要缴纳相应的罚款,还将处以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终身禁驾名单

因多次交通违法被评为红色预警企业,浏阳市仁达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湖南泰联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两家公司被长沙交警列为交通安全“高风险企业”,长沙交警将对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督促消除安全隐患,预防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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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雨花区京港澳黎托下沉段、绕城高速梅溪湖隧道、绕城高速大托收费站等六条道路为长沙交警列为安全隐患道路,这些路段交通事故多发,需要及时整改。


长沙交警同时曝光了两起典型事故案例。

案例一:2019年8月7日,向某驾驶牌照为湘A6***N的小型客车,沿长沙市天心区裕南街街道办事处书院路南湖路都江新苑由北向南行驶,惠某华驾驶无牌的电动三轮车沿长沙市天心区裕南街街道办事处书院路南湖路都江新苑由北向南行驶,因惠某华驾驶无牌的电动三轮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致使两车在上述地点发生了三轮车与小车相撞,造成人员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惠某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行人通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本次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向某在本次事故中不承担责任!

案例二:王某春驾驶牌照为湘AD2***6的小型客车沿长沙市天心区青山路豹子岭路由北往东行驶,因驾驶车辆忽视安全,操作不当,致使A车载上述地点失控撞到路边护栏,造成A车受损、护栏受损的交通事故。王某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忽视安全),在本次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

近期一起典型违法案例也被曝光。8月6日晚上20点左右,长沙交警雨花大队民警在车站路开展酒驾整治时,发现一辆车牌为湘AT0**0的的士驾驶员有酒驾嫌疑,民警立即将的士司机带往交警岗亭,进行呼气检测,经检测数值为53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的士司机吴某波承认,他是某出租车公司的一名出租车驾驶员,晚上喝了一些啤酒。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因该的士司机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将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照的处罚。

长沙交警将不定期对各类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国庆假期即将到来,请驾驶员朋友牢记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守法出行、文明出行。

【作者:张洋子】 【编辑:姚碧姿】
关键词:违法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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