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长沙住房公积金调整部分提取、贷款政策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月23日讯(全媒体记者 孙占锋)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不再需要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资料……今日,记者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的通知》,简化增设电梯提取审批、调整贷款申请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提取被继承人账户余额等,本通知自2020年2月1日起执行。

  通知规定,职工家庭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不再需要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安装告知备案证,改为提供《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联合备案和竣工验收表》,其他材料依然按相关规定执行。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家庭已注销的房产其中1套不论面积大小不计入家庭住房套数;具有职工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凭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以在长沙市缴存住房公积金。

  此外,通知还明确,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0000元以下(含)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凭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多人继承均须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申请提取被继承人账户余额,不再需要提供公证书。


【作者:全媒体记者 孙占锋】 【编辑:易隽】
关键词: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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