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天后,离婚冷静期将施行……

     离婚登记新流程。由岳麓区民政局提供。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2月25日讯(全媒体记者 匡春林)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将实施,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25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目前全市各区县(市)婚姻登记机关均已开展对离婚登记程序的相应调整,并加大了对《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政策宣传。

         离婚登记将有这些变化
25日上午,在岳麓区政务服务中心,记者发现,进门醒目位置已放有关于《民法典》中关于离婚条文的政策宣传,并专门针对离婚冷静期的程序和受理日期等进行温馨提醒。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匡春林 摄     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近日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了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了“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对市民来说,究竟会带来哪些变化?
     据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民法典》新增了30天“离婚冷静期”制度。对市民来说,最大的变化在于,从2021年1月1日起,离婚登记程序将由“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修改为“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
       离婚冷静期和“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申领离婚证,涉及的“两个”日期如何计算呢?
       据介绍,根据《民法典》,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次日开始计算冷静期。即1月1日提交申请,1月2日至1月31日为冷静期,如1月31日为周末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假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当事人仍可前往登记处行使撤销权。
    而“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的办理期计算方式如下:自前一个30日结束后次日,方可办理离婚登记。如冷静期顺延至假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则从第二个工作日起,30天内均可办理离婚登记。如第30天为周末或节假日,同样顺延至假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当事人仍可办理离婚登记。

新的离婚证上也有新变化,从以前的依据《婚姻法》改为依据《民法典》。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匡春林 摄

    记者了解到,对市民来说,与《民法典》带来的离婚登记程序的变化同步的是,今后,离婚证书上也将有相应的改变,原来的离婚证上注明的符合《婚姻法》规定这一法律依据,将正式调整为符合《民法典》规定。

 长沙民政部门已展开多角度政策宣传
     25日上午,在岳麓区政务服务中心,记者发现,进门醒目位置已放有关于《民法典》中关于离婚条文的政策宣传,并专门针对离婚冷静期的程序和受理日期等进行温馨提醒。在该中心的离婚登记处,墙壁上悬挂的宣传板也即将全部更换成《民法典》的新规定。
       据岳麓区婚姻登记处负责人介绍,目前该登记处已经针对离婚冷静期的变化进行了相应调整,并特意制作了简单明了的离婚登记流程新图示。
       该负责人特别提醒,新图示根据法律法规对离婚登记流程中申请需提交的材料进行了3处具体说明,“首先,在进行离婚申请时,双方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均为原件)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其次,在离婚冷静期30日内,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回执单》向受理登记机关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此外,在审查阶段,双方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均为原件)和离婚协议书,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据市民政局负责人介绍,离婚冷静期实施在即,目前全市各区县(市)婚姻登记机关均已按照《民法典》和《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离婚登记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相关依据等进行系统学习、培训,并将在明年1月1日起按照《民法典》规定办理离婚登记业务。

【作者:匡春林】 【编辑:王金文】
关键词:离婚冷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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