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将参照卷烟监管 律师表示应推进监管法治化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3月23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树源) 如今,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喜欢吸电子烟,其中不少人认为,电子烟比传统卷烟要健康。据有关统计,自2016年以来,中国电子烟市场年平均收入增长率都超过30%。

  22日,工信部网站发文称,工信部与国家烟草专卖局研究起草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本次《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将在附则中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五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这条新规一时间引起广泛关注。

  电子烟成为不少年轻人香烟替代品

  今年25岁的项先生已经是多年老烟民了,一年前,他偶然在天心区某商场的一个柜台接触了电子烟。从那之后,他便逐渐喜欢抽电子烟,并常常和家人解释,“抽电子烟不是抽烟,电子烟有各种口味,而且电子烟没有焦油,比普通香烟对人体健康一些。”但他吸电子烟时依然产生了“烟雾缭绕”的环境,和普通香烟并无区别,电子烟的浓郁气味同样会引起周围不抽烟群体的不适感。

  而且,项先生的家人反感的是,项先生如今对“电子烟”成瘾了,普通香烟并没有戒断,“电子烟也有尼古丁,而尼古丁是有害、成瘾的物质。电子烟对他来说根本没有成为替代品,反而像是产品升级。”

  3月初,有市民致电长沙市12345政务热线,投诉雨花区古曲路茂华禧都会“1919酒类直供”商店把电子烟卖给学生。据长沙市烟草专卖局调查核实,该商店确实存在将电子烟售卖给学生的现象。店主表示,“那名学生说家长需要”,以为他只是替家长买电子烟所以才卖给他。经市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劝阻和警告后,该店愿意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并退还购买电子烟的货款,承诺不再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并签下承诺书,在店面醒目位置粘贴通告及警示标语。市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表示,日后将对该区域加大市场监管。

  早在2019年,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文,重申“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并明确要求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关闭电子烟互联网销售渠道,同时撤回通过互联网发布的电子烟广告。而记者在长沙市12345政务热线平台发现,仅3月份就有多位市民投诉,长沙不少电子烟商铺仍存在向学生售卖电子烟的现象。

  律师说法:电子烟也是烟,应加大监管

  此次修改的《征求意见稿》主要考虑是:推进电子烟监管法治化;符合电子烟产品特性以及当前国际监管的通行做法;增强电子烟监管效能。“电子烟也是烟。”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征求意见稿》的提出体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预见性。近年来,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市场监管领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有人宣称“电子烟不是香烟,对人体没有危害”,借此打擦边球避开有关部门的监管,甚至将电子烟售卖给未成年人,引发了社会各方面的关注。

  李健认为,对电子烟这类新型产品要加大监管。它存在两类隐患,其一是电子烟本身的隐患。电子烟的关键卖点是“减害”,号称以雾化、加热不燃烧方式,或口服等新型方式摄入尼古丁,比烟草燃烧带来的焦油等有害物质摄入更少。但事实上,电子烟的有害性细节并未在产品包装上明确标识出来。其二,电子烟仍然有二手烟的危害,电子烟的网购途径众多,很多网站宣称电子烟对健康有益,无二手烟暴露,可用于戒烟,反而增加了公众暴露于电子烟的概率,很多不吸烟人群无辜受害。“在校园、商场、车站以及其他特定空间内,电子烟都必须和普通香烟一样被禁止。”

  “吸烟有害健康,最好的方式是严格控烟,为大家创造一个无烟的生活环境。”李健提出,应对吸烟人群,公共卫生部门应开展公众宣传,帮助烟民认识电子烟,以及烟草业宣传的“健康”戒烟产品并无足够科学证据。

【作者:】 【编辑:张日】
关键词:电子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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