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无力赔偿,暖心辅警自掏腰包代付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6月20日讯(全媒体记者 张洋子)一名电动车驾驶人一时大意引发交通事故,却因家庭困难无力赔偿,处理此事的交警见状自掏腰包代付了事故赔偿金——这起暖心故事就发生在长沙。“感谢你的帮忙,以后驾车我一定注意。”今日,被帮助的驾驶人给这位暖心交警发来短信,再次感谢他的善意。

       6月16日18时50分左右,天心交警大队三中队接分控中心事故派警:在天心区紫薇路东往西方向发生一起电动车与小车的交通事故。接警后在附近巡逻的三中队辅警蒲相全立即赶到了现场,发现是一台电动自行车与一辆白色福特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小轿车两个面油漆破损。

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女子不停哭泣,说自己家庭困难。

       “我真的不是故意的!”一名40多岁的女子在路边嚎啕大哭,原来是她驾驶的三轮电动车。“我们在现场勘查发现,事故是由于三轮电动车驾驶人操作不当,导致与白色福特小车发生了碰撞,三轮电动车驾驶人需要负全责。”蒲相全说。

       责任划分清楚,双方协商如何赔偿。三轮车驾驶人由于担心赔付不起事故损失,坐在地上不停地哭泣。“家里租的房子上个月因为火灾赔了5万块钱,丈夫还有心脏病需要住院治疗,也没办法工作。”她说,遇到连续的不幸,家里已是一贫如洗,家中主要经济来源就是靠她骑电动车送水,出了交通事故确实无力赔偿。

       得知了这名女子的实际困难后,蒲相全主动与小轿车驾驶人彭先生沟通,彭先生也对大姐的遭遇十分同情,但由于车子也是借朋友的,彭先生最终决定只需要对方赔偿300元。而看到女子确实困难,蒲相全感到十分同情,主动帮助女子赔偿了这300元。“当时没想太多,就觉得这300元我来出比她来出更容易点。”

       看到大家伸出的援助之手,三轮车驾驶人感激不已,一颗悬着的心慢慢放了下来。天心交警再次提醒,骑电动车上路行驶不能“任我行”,同样要遵规守法、安全驾驶。

【作者:张洋子】 【编辑:郑湘平】
关键词: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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