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受伤谎报工伤将受罚 10起工伤保险骗保案曝光

↑漫画/何朝霞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月18日讯(记者 舒薇 李静 通讯员 李航)“上班途中自己摔伤谎报接送货物摔伤,打架受伤谎报工作受伤……”记者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去年,全市人社部门查处工伤事故申报造假案件10起,避免基金损失约300万元;查处冒领待遇案件2起,追回基金损失2.18万元。
工伤保险是广大劳动者工伤后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和康复治疗等权益的有力保障。为加大对社会保险欺诈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明确了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去年,市人社局通过组织专项检查、有效运用社会举报、监管软件等手段,切实加大了查处力度,2016年,移送至司法机关社会保险欺诈案件2起,7名涉案人员被批准逮捕。从今日起,市人社局授权本报对被查处的工伤保险骗保案件进行通报,并陆续刊登一些工伤认定的典型案例。

【案例1】
上班途中摔伤谎报送货摔伤
2016年4月23日早晨,某大酒店餐饮部的后勤领班陈某从小区家中出发,骑自行车到公司上班,途经公司附近马路时,因路面不平,自行车发生侧翻,导致陈某的左手受伤。
事故发生后,陈某及用人单位了解到上下班途中,只有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能申报工伤。因陈某是在上班途中自己摔伤,公司和本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据,便将普通交通事故改为生产性事故,故意申报陈某在上班期间因接送货物摔伤。经调查人员进入公司内部调查,发现公司和陈某要求证人提供假证。目前该公司相关人员和陈某正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案例2】
打架受伤谎报工作受伤
2016年5月31日,湖南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员工刘某在公司与他人发生纠纷,后矛盾升级,与他人打架受伤,导致右眼受伤,右眼眶骨折。
因公司和刘某了解到打架斗殴受伤不能申报为工伤,所以公司安排刘某到医院就医时,向医生谎报刘某是在工作时不慎被重物撞伤。调查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刘某是在与他人打架中受伤,公司和刘某涉嫌骗保意图明显,事实清楚,目前正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政策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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