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中院:"新一佳"破产清算案以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6月21日讯(记者 朱炎皇)今日,长沙市中级人民发布公告,长沙市优能日用品有限公司等98人申请湖南省新一佳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一佳)破产清算案,该院经审查拟裁定予以受理,依法决定采取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

新一佳于2000年10月23日经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整。法定代表人李彬兰。核准的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产从事商业投资;企业管理;广告设计及户外广告的发布;代理电视、报纸广告;柜台租赁;所属门店零售食品、百货、家电等。
资料显示,截至2017年3月27日,新一佳有资产1 287 573 169.14元,负债1 082 705 489.06元。
这次可参与竞选的申报机构为编入本院或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中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联合申报的(联合申报的不超过两家),需确定一家机构为主申报机构。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从事过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有被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指定为破产管理人的情形;不得具有法律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近五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申报机构按要求填写《竞争管理人申报表》,于报名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版)提交本院指定联系人处。
联系人:刘完玲0731-85798387、 18273111139,何琪莎 0731-85798455;电子邮箱:4192656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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