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多家超市商品打“国字号”品牌宣传 涉嫌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月17日讯(全媒体记者 周辉霞)记者今天在长沙的一些大市场里转悠,看到一些酒企、乳企大大的广告招牌上,除了设计醒目的广告内容外,还有”国家品牌“几个字,以向消费者传递”放心使用“的产品质量自信。但在今天爆出新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这4个字约谈了CCTV,并已责成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立案调查。企业对自己产品信心杠杠的,有何违法违规之处呢?原来,媒体和企业在广告中宣称所谓“国家品牌”,有误导消费者、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之嫌。

  记者就此事采访相关监管部门,《广告法》明确禁止在广告中使用国家机关名义和“国家级”用语,规定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在广告活动中进行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广告用语使用“国家品牌”,实质就是在使用国家机关名义以及“国家级”禁用语,易使消费者以为“国家”为企业背书,对其产品质量、性能、功能产生误导性认识,造成不公平竞争。

  “产品有底气、有实力,才敢说自己是‘国家品牌’吧?我们消费者当然信任啊。”受访消费者坦言,他们会对入选“国家品牌”的企业更加信赖,甚至作为选择企业产品的重要依据。殊不知,这是企业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别是当个别问题产品通过交费的方式冠牌在身,无疑就是在破坏市场的公平竞争力。所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为CCTV利用“国家”名义为企业品牌背书,涉嫌违反《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

  市场监管总局约谈中央广电总台


【作者:全媒体记者 周辉霞】 【编辑:刘天乐】
关键词:商品 超市 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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