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第十三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作品申报评选开始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4月30日讯 据星辰在线消息:长沙市第十三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作品申报评选工作开始,申报时间为2019年4月28日至5月8日,逾期未申报的作品,不予参评。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做好长沙市第十三届精神文明建设
“五个一工程”作品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委宣传部,市直宣传系统有关单位:
现将长沙市第十三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作品申报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把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代表我市文艺创作生产最高成就和水平,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喜爱的优秀作品评选出来,营造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良好氛围,激励全市人民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
2.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标准,综合群众评价、专家评价与上座率、收视率、收听率、点击率、发行量等参数,科学评判申报作品的质量。
3.鼓励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强调德艺双馨,评奖向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文艺工作者倾斜,严禁有劣迹的从业人员的作品参评。
三、申报作品范围
凡2017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30日之间首次播映、上演、出版的戏剧、电影(包括动画电影、纪录电影)、电视剧(包括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广播剧、歌曲和图书(在省内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包括文学类图书、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公益广告均可申报参评。其中,文学类图书包括长篇小说、报告文学和纪实文学;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中,文件学习辅导读物、文章汇编、诗歌、百科科普、漫画图画、低幼读物等不参评。参加过上一届“五个一工程”评奖但在上述时间内有重大修改并且没有获过湖南省“五个一工程”奖的戏剧作品也可申报参评。
四、申报时间
2019年4月28日至5月8日为申报期。逾期未申报的作品,不予参评。
五、申报单位
戏剧、电影(包括动画电影)、电视剧(包括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广播剧、歌曲和在省内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图书(包括文学类图书、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公益广告由各区县(市)委宣传部、市直宣传系统有关单位归口报送市委宣传部文艺处,联系电话:88667017、88667320。申报作品须为报送单位组织创作生产的作品。几家联合生产的作品经协商可由一家申报(须注明联合生产单位),也可联合申报(申报材料只由一家报送)。民办文化单位生产作品、个人作品均归口到所在区县(市)委宣传部申报。
六、申报数量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作品均可申报。申报作品超出一件的,要排出先后顺序。
七、申报材料
申报作品总目录3份,加盖报送单位公章,各区县(市)委宣传部须提交《文艺创作生产综合报告》。每件作品申报表及主要反响材料一式12份。戏剧、电影(包括动画电影、纪录电影)、电视剧(包括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广播剧、歌曲每类或每件作品报送移动硬盘或U盘3套(歌曲不要报送MTV),每台戏剧报送剧本两份,每部广播剧报送文学剧本一式6份,每首歌曲报送歌词、曲谱一式12份(不注明词曲作者,词曲作者在总目录上注明)。每种参评图书报送样书6套,材料一式12份,申报材料应包括组织生产情况、图书简介、专家读者评介、社会反响、发行数量等内容。公益广告作品以数据光盘形式提交2份。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打印,按申报作品排名次序,分别装订。音像材料需确保声画质量。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八、作品要求
申报作品应无版权和授权争议。原则上涉及同一主创人员的报送作品不宜过多。严禁有劣迹从业人员担任主创的作品参评。
1. 参评戏剧作品公开演出场次原则上不少于20场。
2. 参评电视剧(包括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必须在市级及市级以上电视台播出,电影必须公映并产生良好反响。
3. 参评歌曲作品必须已在市级及市级以上电台、电视台多次播出或在舞台上演出。
4. 参评广播剧作品必须已在市级及市级以上电台播出。
5. 参评图书须有广泛的影响,发行量不少于1万册。
6. 公益广告分为平面类、广播类、影视类、网络类四大类。具体要求如下:
(1)平面类:建议以系列作品方式创作,单幅作品也可。需提供作品设计原文件+JPG文件,RGB模式,分辨率不得低于300dpi。
(2)广播类:MP3或WAV格式,时长标准:15秒、30秒、60秒、90秒。开头须播报作品名,作品与播报文稿一并提交。
(3)影视类:输出格式为AVI、MP4、MOV、WMV,高清格式,时长以15秒、30秒、45秒、60秒、90秒为佳。参赛者保留源文件备核,附完整对白或文案。
(4)网络类:适合网络(网络、微博、微信)播放的GIF、SWF、H5等格式动画作品为主,时长30秒以内,可设计系列作品,附创意文案。
九、奖项设置
设立“组织工作奖”和“优秀作品奖”,对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授予“组织工作奖”,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授予“优秀作品奖”,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十、评选工作纪律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18〕69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5〕27号)和《中宣部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工作纪律的规定〉的通知》(中宣办发〔2016〕58号)精神,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确保申报评选工作廉洁公正。
附件:作品申报表(点击下载)
参评作品目录(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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