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男子3次酒驾3次被查,刑拘!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9月8日讯(全媒体记者 张洋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既是驾驶人必须遵守的交通法规,也是应当牢记心头的行车底线。但是,长沙有2名驾驶人竟然三次醉驾三次被查,长沙芙蓉交警大队今日集中办理了这两起三次酒驾醉驾的危险驾驶行为案,并向社会通报。

2020年7月5日凌晨,东二环洪山桥路口路段,嫌疑人胡某某(男,47岁,湖南长沙人)醉酒后驾驶湘AGD**8小车被芙蓉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民警调查发现,此前胡某某已有两次饮酒驾车行为,一次是2017年11月7日晚在芙蓉路营盘路口路段醉酒驾驶被开福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一次是2020年4月3日晚饮酒后行驶至远大路农园路口路段被芙蓉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

8月12日,嫌疑人曹某某因醉驾被查,在医院接受血液酒精测试。

2020年8月12日晚,嫌疑人曹某某(男,28岁,河北邢台人)开着湘AS8**3小型轿车行驶至北二环双河路路口路段芙蓉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涉嫌醉酒后驾驶。民警调查发现,曹某某曾于2018年12月9日晚在东二环洪山桥路口路段因醉酒后驾驶导致追尾车辆故障而被开福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查获,当时驾驶车辆为冀EQJ**1小型轿车。而2020年1月8日凌晨,曹某某又因饮酒后驾驶湘AS8**3小型轿车,在人民路万家丽路口路段被芙蓉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

芙蓉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指导员周文星表示,三次醉驾极为少见,这体现了驾驶员对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对法律的漠视。据悉,目前这两名驾驶员都已被刑事拘留,由于在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将被罚款800元、吊销时限从最后一次接受处罚重新算起,同时由于有多次醉驾前科,法院将会从重处罚。

【作者:张洋子】 【编辑:大刘军】
关键词: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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