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男子2年内4次酒驾,顶格处罚!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2月5日讯(全媒体记者 张洋子 通讯员 王琼)一般而言,因酒驾被查处过的驾驶人会痛定思痛、引以为戒,然而有人却一而再、再而三犯同样的错误。今天,芙蓉交警大队就通报了一起特殊的醉驾案:当事人喻某某两年内竟然有四次酒驾。

时间追溯到2020年11月21日凌晨,芙蓉交警大队一中队在人民路万家丽路口开展酒驾夜查集中整治行动。期间,喻某某驾驶小车行经该路口时,发现交警在开展酒驾整治,立即驾车准备逃跑。现场整治警力发现后立即将其拦截,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00mg/100ml,随后执勤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抽取血样。经司法鉴定所检验,喻某某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98.8mg/100ml。
2月2日,民警在办理这起醉驾案子时进一步调查发现,喻某某之前竟有三次酒后驾驶记录,开的也都是同一辆车。其中,2019年8月31日在宁乡市灰汤镇路段,喻某某第一次酒驾被查;第二次在2019年9月9日,喻某某饮酒后驾驶无牌机动车行驶至省道208灰汤镇路段又被查到;第三次发生在2020年2月1日,同样也在宁乡灰汤镇被查,直到这次在人民路万家丽路口被查,已是第四次。“2年之内4次酒驾,在我办理酒驾案件里也是第一次遇到。”芙蓉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民警周文星说。
喻某某多次因酒驾被长沙交警部门查处,然而他仍不思悔改。目前,民警将其车辆依法暂扣,对四次酒驾“老油条”喻某某将予以顶格处罚,希望这位屡教不改的“酒驾王”,这次真的能够醒悟。记者今日获悉,喻某某将面临拘役两个月、罚金4000元的严厉处罚。长沙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酒后驾驶危害大,莫拿生命开玩笑,对自己、对家人、对社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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