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诚勿扰》 侵权败诉或将更名

《非诚勿扰》主持人孟非:“难道做了六年的节目要改名了?”(设计台词)资料图片
长沙晚报记者 尹玮
江苏卫视《非诚勿扰》自2010年1月15日开播以来,整体收视表现不俗。不过在开播六周年前夕,这档王牌节目却因一起官司而陷入困境。长达三年的“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案已于日前二审宣判,法院判决江苏广播电视总台立即停止“非诚勿扰”商标侵权行为,即其所属的江苏卫视频道在判决生效后立即停止使用“非诚勿扰”栏目名称。截至记者昨晚发稿时,江苏卫视方面仍未就此事作出官方回应。
“非诚勿扰”本系电影名
“非诚勿扰”原本是一部由冯小刚导演的电影的名字。据《非诚勿扰》制片人王培杰介绍,该项目启动于2010年9月,节目定位为“大型生活服务类节目”。在节目开播前,江苏卫视向当时持有“非诚勿扰”商标的华谊兄弟公司支付了使用费,获得许可使用“非诚勿扰”字样。江苏卫视获得授权的“电视文娱节目”属于商标分类中的第四十一类。
但令江苏卫视始料未及的是,早在2009年2月16日,也就是电影上映没多久,浙江温州小伙金阿欢就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注册“非诚勿扰”商标。他申请的是“交友服务、婚姻介绍”,属于商标分类中的第四十五类。金阿欢最终于2010年9月7日取得商标注册证,此时江苏卫视《非诚勿扰》开播尚未满一年,但已经颇具影响力。
一审二审形势大逆转
金阿欢的公司专做婚恋交友,发展加盟商参与。但在工作中他发现,江苏卫视的 《非诚勿扰》给他工作带来不少烦恼,他最终于2013年选择诉诸法律。
在一审判决时,法院认为,“电视节目虽然与婚恋交友有关,但终究是电视节目,相关公众一般认为两者不存在特定联系,不容易造成公众混淆,两者属于不同类商品(服务),不构成侵权。”遂于2014年12月驳回了原告金阿欢的诉讼请求。
但在二审判决时形势却发生了逆转,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撤消了此前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江苏卫视最终败诉。二审认定,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节目,从服务目的、内容、方式、对象等判定,其均是提供征婚、相亲、交友的服务,与金阿欢“非诚勿扰”商标注册证上核定的服务项目“交友服务、婚姻介绍”相同。由于金阿欢的注册商标已投入商业使用,江苏卫视的行为影响了其商标正常使用。此外江苏卫视通过播出《非诚勿扰》,收取大量广告费用,也在节目后期通过收取短信获利,足以证明其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使用,构成商标侵权。二审法院还称,在判定该案是否构成侵害商标权时,不能只考虑《非诚勿扰》在电视上播出的形式,而更应当考虑该电视节目的内容和目的等。
但据金阿欢的代理律师肖才元透露,金阿欢并没有向江苏卫视提出索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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