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强离婚案、马蓉名誉权案一审宣判 稿源:北京朝阳法院微博2018-02-11 16:24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 video 标签。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 audio 标签。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2月11日讯 据北京朝阳法院微博消息 2月11日下午,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马蓉诉王宝强名誉权案分别在北京朝阳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王宝强离婚案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并从利于子女健康成长角度出发,判决婚生子由王宝强抚养,婚生女由马蓉抚养;马蓉名誉权案法院认定王宝强不构成名誉侵权,一审判决驳回了马蓉的诉讼请求。 【作者:】 【编辑:曾茜】 长沙晚报社版权声明 关键词:王宝强 马蓉 宣判>>我要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