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长沙公积金发布新政 可贷额度与缴存额挂钩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2月29日讯(记者 孙占锋)今日下午,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规定,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计算方式,将个人贷款额与缴存额挂钩,可贷额度按照借贷人夫妻双方在市公积金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n倍计算,倍数n在12至20倍之间浮动。

  通知还规定,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时限由“6个月以上”调整为“12个月以上”。而且,申请贷款时个人征信情况的审核更为严格,对征信记录中有连续逾期超过6期记录、累计逾期超过24期记录(助学贷款除外)任一情形,或其他严重失信行为的将被拒贷。

  在提取业务方面,职工家庭在非户籍地非缴存地购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及偿还上述住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支持。暂停长沙市行政区域外就医的重大疾病和发生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外的重大灾害提取。不过,这两条政策调整,不涉及缴存在铁路分中心的职工。

  另外,该中心进一步改进服务,例如,职工办理离职提取不再需要提供离职证明等。同时,租房提取可网上办结,还将上线网上服务大厅开发商版,提高审批效率。

  据介绍,该通知将从2019年2月1日起实行。

  附:文件原文

【作者:记者 孙占锋】 【编辑:刘树源】
关键词: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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