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
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此项政策作为政策工具,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供城市自主选用。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此项政策将使更多购房人能够享受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有助于降低居民购房成本,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认房、认贷主要是银行发放贷款时评判首套房、二套房的标准,认房是认所在城市的房子,认贷是认全国的房贷。此前包括长沙在内的很多城市,实行严格的“认房又认贷”政策,就是说,只要在全国有过贷款记录,再次申请贷款按照二套房来发放。“认房不认贷”,则意味着“卖一买一”改善需求首付比例将大大降低,房贷利率也将同步降低。
虽然,是否执行、什么时候执行“认房不用认贷”,由城市自行决定。但是,新政还是为核心城市优化房地产信贷政策打开了空间,对“金九银十”阶段的购房市场信心提振有积极作用。不少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许多城市或将较快跟进落地。
此次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呼应了此前7月份住建部企业座谈会上提及的“落实好个人住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的政策导向。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长张波分析认为,“认房又认贷”是市场投机氛围重的背景下出台的,目前的市场环境下,自住性住房需求占据主导,推进“认房不认贷”正是推动市场回归理性的重要政策之一。(综合新华社、中新社、财经新闻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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