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前敲警钟!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6月14日讯 据廉洁长沙消息,今年以来,长沙市铁腕治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坚持“零容忍”态度,对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湖南湘江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3名工作人员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

  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期间,湖南湘江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质量安全监督员张志新、任勇、黄孟元等3人在对有关市政工程进行质量安全现场检查及考评过程中,存在多次收受施工单位所送红包礼金400元至1000元不等的问题。张志新先后收受红包礼金23次共1.51万元,任勇先后收受红包礼金31次共1.96万元,黄孟元先后收受红包礼金28次共1.81万元。张志新、任勇、黄孟元3人均受到记过处分,并被调离工作岗位,上述违纪款项均被收缴。湖南湘江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陈平,对工作人员监督管理不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宁乡市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徐志平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

  2015年11月至2016年9月,时任沙田乡党委书记徐志平安排乡财政所所长刘斌等人先后4次到麦德龙商场购买茅台酒,用于单位工作协调、公务招待等,金额共计40700元,相关费用以办公用品等名目在乡财政予以报账。2017年8月,为应对宁乡市委专项巡察,徐志平等人又伪造相关资料对抗组织审查。徐志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购买酒水费用由其本人全额退还,沙田乡主管财贸的副乡长曾亮明、乡财政所所长刘斌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芙蓉区文艺路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管理员蓝七九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工作日中餐饮酒等问题

  2018年3月9日(工作日)中午,准备在文艺路街道辖区开水果店的陈某,请文艺路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管理员、数字化队长蓝七九,社会事务管理员、北队队长陈强,社会事务管理员凌忠于和常辉宁4人在解放中路某餐馆就餐,期间5人均饮用白酒和啤酒。另外,蓝七九和陈强每人收受陈某赠送的红包礼金各400元。蓝七九、陈强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凌忠于和常辉宁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退还。

  长沙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驾驶员邹小利公车私用问题

  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邹小利在非工作时间私自驾驶公务用车办理私事32次。邹小利被解除劳动合同,公车私用相关费用予以追缴。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办公室负责人陈宇明,负责单位公车管理工作,对单位公车和驾驶员管理教育不到位,已被立案审查。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谭镜明诫勉谈话处理。

  望城区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月亮岛管理所所长罗文海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

  罗文海在全市专项整治期间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直至2018年5月11日,其办公用房自查整改仍不到位,办公用房面积超标使用6.12平方米。罗文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免去月亮岛管理所所长职务。

  上述5起违规违纪问题,都是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典型,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要求格格不入,反映出目前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四个意识”不强,纪律规矩意识淡薄,毫无敬畏、我行我素,造成了很坏的负面影响。对这5起问题的从严查处,充分体现了全市各级党组织严明纪律、铁腕治理、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全市党员干部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认真对照检查,切实引以为戒。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四风”问题具有极强的顽固性反复性,容易回潮复燃、卷土重来。反“四风”绝不能有歇歇脚、松口气的想法,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到“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身体力行、以上率下,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形成“头雁效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察体制改革后的制度优势,创新监督手段,提高监督实效,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紧盯“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表现,保持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力度不减,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律从严查处、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端午节将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强化监督检查,联合开展专项督查、明察暗访、交叉互查等行动,加大对节日期间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严防“节日病”反弹,通过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作者:】 【编辑:刘树源】
关键词:风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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