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14个湖泊全面建立湖长制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月5日讯(全媒体记者 钱娟)2018年是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关键之年。记者今日从长沙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截至目前,长沙14个湖泊已全面建立湖长制,全市设立市级河湖长10名,县级河湖长107名、乡级河湖长875名,村级河湖长2461名,村管小微水体片区河长5462名,确保了所有水体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

  市河长办负责人介绍,2018年以来,长沙坚持以市管河湖和小微水体为重点,突出山水洲城特色,以河长制湖长制为抓手建立治水兴水管水的长效机制, “一江六河”水环境质量得到稳步提升。截至2018年12月,湘江长沙段、浏阳河、靳江河、捞刀河国控、省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达100%;浏阳河、捞刀河、沩水河、沙河、龙王港水环境质量较2017年有较大改善,其中浏阳河三角洲国控断面年度水质达到Ⅲ类;捞刀河国控断面平均水质达Ⅲ类;沩水河国控断面年平均水质为Ⅳ类,年度水质比2017年提高一个类别;沙河年度水质达到Ⅲ类;龙王港已消除黑臭现象,水质状况逐步好转。

  2018年,市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市级河湖长带头履职,各级河湖长巡河巡湖累计达411272人次。突破重大问题整改难点,全市共排查出“僵尸船”332艘,已全部整治完毕;对湘江流域浏阳市、长沙县、宁乡市、望城区等区域内20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规范性建设;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实现问题销号305个,销号率86.2%。

【作者:全媒体记者 钱娟】 【编辑:刘树源】
关键词:湖泊 水体 环境 河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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