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追授周春梅同志为湖南省三八红旗手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月19日讯(全媒体记者 匡春林)记者今日获悉,省妇联决定追授周春梅同志湖南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周春梅,女,苗族,1976年1月出生,湘西自治州龙山人,中共党员,湖南省审判业务专家,法学硕士。2003年研究生毕业后进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在纪检组、民一庭工作,2016年5月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她曾多次被评为院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办案能手,多次获年度嘉奖,一次立三等功,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2021年1月12日,周春梅同志因多次拒绝犯罪嫌疑人向某为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被向某行凶报复,不幸遇害,年仅45岁。

  周春梅怀揣主持正义的法官梦想,从湘西大山深处来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17年来,她刻苦学习、勤奋钻研,作风务实、勤勉敬业,早出晚归、超额工作成为常态,但她始终满怀激情、甘之如饴,嘴边说得最多的是“不要忘记为什么来法院工作”。她善用法理、明辨是非,始终坚持“辩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司法理念,以女性细腻耐心的情感触角和亲和专业的司法形象,努力实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的办案效果。她心系群众、公心持正,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公正”为目标,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化解纠纷,近两年来带领团队公正、高效、妥善审结了1000余件民事再审审查及再审审理案件,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了及时妥善审理涉疫情民事案件,她创新通过云开庭方式为民服务,积极为疫情防控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她清廉自守、志行高洁,坚决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面对人情干扰、金钱诱惑和暴力威胁,她用实际行动捍卫了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用宝贵生命谱写了一曲坚守司法公正的壮丽凯歌。

  省妇联号召全省妇联干部和广大妇女群众向周春梅同志学习,学习她坚守初心、不辱使命的政治品格;学习她捍卫正义、无私无畏的崇高信仰;学习她不负重托、司法为民的公仆情怀;学习她勇挑重担、敬业奉献的担当精神;学习她清正廉洁、不徇私情的高尚情操,以更饱满的热情,更昂扬的斗志和更扎实的作风,拼搏进取、担当作为,为贯彻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现代化新湖南贡献巾帼智慧和力量。

【作者:全媒体记者 匡春林】 【编辑:易隽】
关键词:三八红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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