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行贿人员15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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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9月14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静 通讯员 吴伊红)“他帮我承接项目,我就给他金钱上的回报,成为他的提款机……”长沙个体老板张某某为承接工程项目,先后多次送给芙蓉区人民政府原副区长彭尚松巨额财物,以求得关照。这样的深度利益捆绑,让彭尚松在违纪违法的泥潭里越陷越深、无法自拔。今年3月张某某被采取留置措施,8月,张某某涉嫌行贿犯罪案件被移送至天心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精准打击行贿行为

  近年来,长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多措并举精准打击行贿行为,坚决斩断“围猎”与“被围猎”的利益链条。

  据悉,纪检监察机关针对贿赂案件中涉及行贿人员多,数额、情节、违法犯罪动机及产生的行为后果不尽相同等特点,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加以区分,重点聚焦巨额行贿、多次行贿、侵害群众切身利益、情节特别严重等行贿行为。

  2020年11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刘革强因犯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市纪委监委在查办该案中,发现湖南恒顺房地产公司实际控制人潘某以公司或个人名义多次向刘革强等多名公职人员行贿共计1000余万元,市纪委监委将其作为重点打击对象。

  最终,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湖南恒顺房地产公司被判处罚金200万元。

  注重服务保障企业

  长沙在坚持严肃惩治受贿行贿的同时,也非常注重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在查处行贿人员的过程中综合动机、态度、性质、程度、后果影响等,进行综合考量分析,在尽可能保护民营企业合法经营、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前提下对行贿人作出精准处置。

  在查处宁乡市政协原主席邓杰平案过程中,一名行贿人赵某主动回国投案、主动上缴其保管的400余万元赃款。鉴于以上情节,未对赵某采取留置措施,也未对其企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据悉,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受贿案件278件,违纪违法金额共计11亿余元;立案查处行贿人员156人,其中97人被采取留置措施,73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严格依法履行查处行贿的重要职责,在严惩受贿的同时,让行贿罪付出沉重代价。”长沙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注重发挥案件震慑作用,及时通报曝光行贿典型案例,彰显对贿赂零容忍的坚定决心。


【作者:全媒体记者 李静 通讯员 吴伊红】 【编辑:谭伟】
关键词:风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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