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发文:党员、公职人员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党员、公职人员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三部门联合发文破陈规除陋习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4月18日讯 据湖南日报消息(记者 陈勇 通讯员 何波)在4月17日召开的全省社会事务工作会议上,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对《关于在全省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工作方案》进行了解读。会议还对流浪救助、殡葬改革、儿童工作、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等工作进行了专业培训,民政部社会事务司、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讲话。

  记者了解到,4月13日,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省民政厅、省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工作方案》,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严禁党员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全省所有党员和公职人员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除婚礼、葬礼外,其他喜庆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请和接受亲戚以外人员参与。婚礼宴请不得超过200人(20桌)、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不得超过300人(30桌),葬礼一律从简操办、控制规模,不准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及贵重礼品。违反规定的,一律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

  (二)倡导城乡居民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1.婚事新办。反对借机敛财,不滥发请柬邀请宾客、不收或少收彩礼(聘礼)、不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的贺礼,提倡举办集体婚礼、家庭婚礼、旅行婚礼等有纪念意义的婚礼;反对奢修浪费,提倡控制迎亲车辆、宴席桌数和标准,抵制讲排场、比阔气等不良风气;反对低俗闹洞房等行为,提倡文明健康的娱庆活动。2.丧事简办。落实《湖南省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反对厚葬薄养,革除丧葬陋习。反对在公共场所(除有关部门指定的专用场所)乱搭灵堂灵棚、乱放哀乐鞭炮、搞封建迷信等扰民行为,提倡简化仪式、限制规模、文明节俭的治丧方式;反对乱埋乱葬、修活人墓、超标准建墓立碑,提倡遗体火化、节地生态安葬。3.其他喜庆事宜不办。除婚丧以外的其他喜庆事宜,提倡不办酒席。确需办酒席庆贺的,提倡仅邀请亲戚俭办聚会,不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的贺礼,也不参加他人举办的其他喜庆事宜或赠送贺礼。反对把人情与金钱画等号,提倡健康文明的人际交往方式。

【作者:记者 陈勇 通讯员 何波】 【编辑:刘天乐】
关键词:婚丧 党员 公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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