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发布医保工作人员十二条禁令

  新华社长沙5月7日电(记者 谢樱)严禁泄露参保人员个人资料,严禁利用医保目录调整等内部信息进行证券投资,严禁在医药机构等与工作有利害关系的经济实体兼职取酬……记者7日从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工作人员十二条禁令》已正式印发,以加强医疗保障系统工作人员作风建设。

  记者了解到,对于涉及医保目录调整、医保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参保人员个人资料等方面的信息,禁令明确,严禁医保工作人员泄露医保目录调整、医保专家库、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医保监管、参保人员个人资料等保密信息;严禁插手干预医保目录调整、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确定、医保信息化建设、医保监管等工作;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度假等活动安排。

  对于与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保险公司、银行的往来,禁令要求,严禁医保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医保定点、医保报销、异地就医费用结算、银行合作等方面为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照顾;严禁在医药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流通企业、保险公司、合作银行等报销应由个人或单位承担的费用;严禁在医药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流通企业、保险公司、合作银行等与工作有利害关系的经济实体、社会团体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收取顾问费咨询费,以及违反规定在企业领取讲课费等;严禁在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规违法行为、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工作中搞选择性执行,或者替正处于现场检查、行政处罚等过程中的医药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流通企业、保险公司等说情打招呼;严禁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在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流通企业中任职、兼职等。

【作者:记者 谢樱】 【编辑:刘天乐】
关键词: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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