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变废为宝”,湖南建筑垃圾处置将实行特许经营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2月5日讯(全媒体记者 陈焕明)随着城市建设速度的加快,每年都有大量的建筑垃圾产生,其实这些建筑垃圾就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记者今日从省住建厅获悉,《湖南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经报省政府同意,日前已正式印发。根据《细则》,湖南省建筑垃圾管理和处置利用实行特许经营,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到今年底,湖南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率将在35%以上。

湖南建筑垃圾处置利用将实行特许经营
在城市建设、房屋拆迁、建筑装修过程中,会产生大量建筑垃圾。按传统处理方式,这些建筑垃圾或填埋、或倾倒到堆场,但这样会浪费大量土地资源,且会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经处置的建筑垃圾原材料生产再生产品(再生骨料、再生制品等),可用于工程建设等。
《细则》明确,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处置利用实行特许经营,鼓励建筑垃圾处置利用特许经营企业一并开展建筑垃圾清运工作。各地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应对特许经营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方案、人员设施、经营业绩、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等提出具体要求,明确特许经营准入标准,采取措施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各地应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能处置各类建筑垃圾的处置利用企业,划定特许经营范围,授予一定期限特许经营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纳入特许经营范围的建筑垃圾交给非特许经营的企业进行处置利用。
确保接收的建筑垃圾处置率达100%
《细则》要求,建筑垃圾处置利用,采取固定处置利用与移动处置利用相结合的方式,降低清运和处置利用成本,减少二次污染。处置利用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接收的建筑垃圾处置率达100%,不得直接转让或者随意倾倒接收的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中不能资源化利用的部分,在满足环保与安全的条件下应进入消纳场所。
各地要综合利用财政、税收、投资等措施支持建筑垃圾处置利用,扶持和发展处置利用企业。将道路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道路用建筑垃圾再生无机混合料、再生沥青混凝土等再生材料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细则》提出,各地可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对处置利用装饰装修房屋类建筑垃圾的企业进行适当补贴。建筑垃圾示范、试点城市的建筑垃圾再生建材产品替代天然砂石建材产品用量比例不少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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