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如何配公共文化设施?长沙将这样做......
长沙晚报6月5日讯(全媒体记者 匡春林)今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长沙召开记者会,就即将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再次审议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办法(草案)》《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办法(草案)》等3件法规草案,即将进行初审的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修订草案、现场救护条例草案等7件法规草案的热点立法情况进行了通报。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是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是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参谋和助手,通过建立发言人制度,将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记者会,介绍全省省本级地方立法工作情况,方便社会各界了解立法、参与立法、监督立法。
住宅小区如何配公共文化设施?
新建住宅区拟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
如何保障规划和配套建设住宅小区公共文化设施,一直是各方面高度关注的焦点和难点问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通过调研了解到,从去年7月开始,永州市要求新建小区必须在规划条件中明确配套建设公共文化设施,对未按要求配建的,按城乡规划法规定,规划条件核实不予通过;常德、岳阳、娄底等市也通过编制规划、监督规划实施来保障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
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吴秋菊介绍,经与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政府自然资源、住建、文化等部门反复研究,综合各方意见,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办法(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十条修改为:“新建住宅区的,城市、县人民政府国土空间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在规划条件中确定配套建设公共文化设施内容。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以及国家和本省地方标准建设公共文化设施。城市、县人民政府国土空间规划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吴秋菊介绍,为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加大对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欠发达地区和特殊群体文化设施建设和文化资源供给力度,二次审议稿还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服务提供、资金保障、队伍建设,均衡配置城乡公共文化资源;统筹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完善农村地区图书、报刊、音像资料等出版物补充更新机制,推动优质公共文化资源向农村地区流动。”
中药材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如何管?
拟通过法律制度规范全省中药材种植养殖
自古中医中药不分家。如今,老百姓的中药材需求量越来越大,亟待对中药材质量标准和相关的技术进行规范。
“湖南是中药材大省,但还不是中药材强省。”吴秋菊介绍,这次通过立法,对全省的中药资源进行保护利用,通过法律制度来规范全省中药材的种植养殖,通过明确相关措施促进全省中药企业转型升级,通过规定大数据运用、商贸流通等促进全省现代中药材流通体系的完善,必将有力推进全省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
目前,中医药服务的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存在覆盖不全、报销比例低等问题。吴秋菊说,经过调研发现,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尚不能充分体现中医药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一些地方未执行中医药医保支付报销比例提高政策,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项目报销范围受限制,影响了老百姓对中医药的使用。
她介绍,为此,《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办法(草案)》二次审议稿中明确要求:“省、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医疗服务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根据中医医疗服务的特点,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实行动态调整。”“省人民政府医疗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将临床需求量大、价格合理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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