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狱20多年后 陈满无罪释放重获自由

  2月1日,陈满走出海南美兰监狱,笑着和媒体记者挥手打招呼。 IC供图

  据新华社北京2月1日电(记者 陈菲 傅勇涛)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由最高人民法院指令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的陈满故意杀人、放火申诉案,2月1日上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裁判,宣告陈满无罪。从一审被判死缓,到再审宣告无罪,陈满等了20多年。陈满申诉案是最高检首次向最高法提请抗诉的刑事申诉案件。被宣告无罪后,陈满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

  楼房看管人遇害,陈满被判死缓

  1992年12月25日,海南省海口市上坡下村109号楼房突然起火,消防人员扑灭大火后,发现了楼房看管人钟作宽的尸体。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钟作宽身有多处锐器伤,系颈动脉被割断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租住在109号楼房的陈满被海口市公安局确认为犯罪嫌疑人。

  1994年11月9日,海口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满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海口市中级法院刑事判决书认定:陈满因未交房租等,与钟作宽发生矛盾,钟声称要向公安机关告发陈私刻公章帮他人办工商执照之事,并要求陈搬出109号楼房。陈怀恨在心,遂起杀害钟的念头。1992年12月25日晚7时许,陈发现上坡下村停电并得知钟要返回四川老家,便从宁屯大厦窜至上坡下村109号,见钟正在客厅喝酒,便与其聊天,随后陈从厨房拿起菜刀一把,趁钟不备,朝钟连砍数刀,致钟当即死亡。接着,陈将厨房的煤气罐搬到钟的卧室门口,用打火机点燃焚尸灭迹。海南省高级法院二审认定的事实与一审基本相同。

  陈满坚持申诉,检方发现问题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陈满父母和陈满始终不服,坚持向相关政法机关申诉。2014年4月14日,陈满委托代理律师向最高检提出申诉。陈满向最高检申诉的理由主要包括:一是陈满根本没有作案时间,也没有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应当宣告陈满无罪;二是原审裁判认定陈满犯罪的证据没有达到确实充分的标准;三是陈满的供述是在刑讯逼供下作出,应当予以排除。

  最高检及时受理了陈满申诉,经审查认为原审裁判存在错误可能,于2014年7月15日决定立案复查。检方查阅了本案的全部案卷材料,并提审了陈满,复核了相关证据,听取了原案相关侦查人员、检察人员的意见。经过复查,能够确定的事实是,被害人钟作宽是被割断颈总动脉致失血性休克死亡,犯罪人又点燃液化石油气而引发火灾,但是在案证据在认定上述行为系陈满所为方面存在很大问题。

  认定证据不足,陈满无罪释放

  2015年2月10日,最高检将陈满案向最高法提出抗诉。4月24日,最高法采纳最高检意见,指令浙江省高级法院异地再审。12月29日,浙江省高级法院在海南公开开庭审理陈满申诉案。

  在29日的公开庭审中,浙江省检察院三名出庭检察官代表检察机关发表了明确监督意见,认为本案没有任何指向陈满作案的客观性证据和技术性证据,且作为本案认定犯罪事实的唯一直接证据即原审被告人陈满有罪供述的真实性、合法性存疑。最高检抗诉理由充分,原审裁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应当通过再审宣判原审被告人陈满无罪。2月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海南省美兰监狱公开宣判:陈满无罪。陈满被当庭释放。

  相关链接

  为何说陈满案证据不足

  物证方面:根据现场勘查笔录和法医检验报告,现场勘查曾在被害人尸体口袋内搜出陈满工作证,但现场照片中没有该工作证的照片。公安机关在补充侦查报告中表示,该工作证遗失,无法附卷。

  根据现场勘查笔录及现场照片,在案发现场客厅及厨房内发现并提取了带血白衬衫一件、黑色男西裤一条、带血白色卫生纸一块、带血《海南日报》碎片等物品。但是,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情况说明表示,上述物证因保管不善,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前已经丢失,无法随案移送。而现场提取的三把菜刀,均未发现血迹等痕迹。

  口供方面:从被抓获到案到审查起诉再到两级法院审判期间,陈满的供述经历了从不承认犯罪,到作出有罪供述,翻供后再供认,最后全面翻供的过程。

  在其8次有罪供述中,对作案主要情节供述前后矛盾,比如杀人现场先后有卧室、客厅两种说法;杀害方法先后有先用毛巾捂死再在脖子上切两至三刀、先猛割脖子两刀再乱砍两种说法等。而其有罪供述中,有多处与其他在案证据存在矛盾,比如供述自己杀人后,用厨房水龙头冲洗菜刀和洗手,洗后未关水龙头,现场勘查却发现厨房水龙头并未开启,而是卫生间水龙头没有关等。

【作者:新华社】 【编辑:彭应兵】
关键词:陈满无罪释放 陈满 无罪释放 冤狱20多年
>>我要举报
晚报网友
登录后发表评论

长沙晚报数字报

热点新闻

回顶部 到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