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比以往更严更实

从婚姻到房产,从个人收入到子女经商……新年伊始,各单位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集中填报。这项不断完善的制度,正成为制度反腐的“重要一环”,对领导干部产生重大的纪律约束作用。2015年抽查的43.92万名副处级以上干部中,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问题被取消提拔资格的3900多人。专家指出,与以往相比,2016年版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比以往更严更实。报告的“升级”和细化,体现出中央反腐态度坚决、措施与时俱进。
如实填报,“史上最严”
领导干部去年底刚填完一张有些“特殊”的表格:个人事项报告。包括个人婚姻状况、收入所得、出国(境)、子女移民等14项情况,都必须如实地填报。
云南某国企一位处级干部,仅仅因为去年买的理财产品未填报利息,被人事部门打回来要求重新填写;昆明市政法系统一名干部多年前将房子指标转卖给别人,但购房合同上还是他的名字,只好翻箱倒柜找出当时的合同;昆明市五华区一名科级干部未成年时父母购买了房子落到自己名下,专门写了一份情况说明……
接受采访的领导干部普遍认为,今年的个人事项报告堪称“史上最严”。以前的表格只有几行很简略,现在有10页,范围广、要求细,哪些要填、哪些不填都说得很清楚,房子面积差一平方米也不行。
云南一名人事干部说,由于现在的理财产品很多,但表格上没有很明确的规定,于是大家都主动地填在“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一栏。
不断完善,越发严格
实行多年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逐步完善、越发严格,已经成为“反腐利器”。
199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此后,《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相继出台。浙江、四川、广东等省份多个地方还开始进行领导干部财产申报试点。
不过,由于缺乏有力的监督和约束举措,一些地方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一度引发“走过场”质疑。前述云南人事干部说:“那时候填好表交上来也没人管,填了什么也没人看。”
云南一名人事干部告诉记者,以前大家不太重视,填表较随意,不少时候都是“走过场”,现在抽查核实工作的“震慑作用”很明显,从大家的填报时效和重视程度都可以体现出来,“谁也不想为这种事情犯错误”。
源头治理,杜绝“裸官”
记者在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上发现,共计10页14项内容中,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不仅要求填写房产、股票、期货等,移居国(境)外情况也得如实填写。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这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裸官’现象。”
此外,抽查核实结果的运用也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包括:对抽查发现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不规范或错报、漏报的,一律做了重新填报或限期补报;对隐瞒不报的,明确要求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名单;对发现违规问题的,责令限期改正;对涉嫌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北京、贵州、海南以及云南等地还将正科级干部也纳入个人事项申报范围,汪玉凯认为,“这意味着反腐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从抓重点到全覆盖,不等‘苍蝇’长成‘老虎’再打”。
中组部已经明确,将采取加大推进信息化建设力度,提高信息查询效率和质量等举措,继续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做好抽查核实工作。 据新华社
让个人事项报告成反腐利器
屈金轶
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并非新鲜事。作为一项干部监管方式的创新制度,其已在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实施了很多年,并一直在不断地升级与完善。特别是2016年版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更是在过去的基础上进一步升级补漏,成为“史上最严”的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其震慑力不容小觑。
不可否认,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自实施以来,对强化干部纪律意识,防治“裸官”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事实上,自觉如实填写报告是干部队伍中的主流声音。但是,仍有极少数人或心存侥幸,或报一遮三,或玩“潜伏术”,妄图蒙混过关。“房叔”“房姐”“裸官”等贪腐案例时有所闻便是典型的佐证。尤其是,由于这项创新的监管制度在当初缺乏有力的约束举措,一些地方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一度引发“走过场”质疑。抽查核实、凡提必核等关键词,无不勾勒出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之网越织越密、监管措施越来越严。 比如,在新版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上,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不仅要求填写房产、股票、期货等,移居国(境)外情况也得如实填写,这无疑有利于查实干部的家底子,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裸官”现象。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的内容显然只会越来越细,核查也只会越来越严。当然,要使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成为“反腐利器”,除在申报、审核等方面严格要求外,更要在查处上动真格。如此,方能让干部不敢瞒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声音
“史上最严”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申报,不仅查的力度比过去大,而且查出来后有实在的追责,没人敢不当回事。既有预防也有查处,起到了标本兼治的作用。每年申报一次,不仅可以使组织掌握情况,也给领导干部及时提醒:你得经得起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申报制度成为“反腐利器”的关键在于查处“动真格”。
——中央党校教授谢春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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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查力度加大
2013年底,中组部印发通知,提出将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2015年1月起,中组部在全国范围部署推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凡提必核”,凡是拟提拔为副处级以上干部人选、后备干部人选以及转任重要岗位人选等,都要进行重点抽查核实。同时,随机抽查力度加大,由3%至5%扩大到10%。 据新华社
需要报告的个人事项
根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领导干部应当报告的事项包括: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包括配偶、子女在国(境)外从业的情况和职务情况),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包括获得外国国籍,或者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这一规定适用于副县(处)级以上(含)的领导干部。
此外,领导干部的个人事项如果发生了变化,也需在事后30天内进行报告,包括婚姻变化情况;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因私出国(境)的情况;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包括配偶、子女在国(境)外从业情况和职务情况;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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