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欢家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维持原判 稿源:@聊城中院2019-02-01 15:18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 video 标签。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 audio 标签。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2月1日讯 据@聊城中院,今日上午,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于西明、于家乐、苏银霞、山东赛雅服饰有限公司、张振永、程笑、樊正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作者:】 【编辑:黄慧莹】 长沙晚报社版权声明 关键词:于欢 原判>>我要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