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随手拍交通违法行为拟成处罚证据,你怎么看 稿源:人民日报2019-10-29 10:8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 video 标签。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 audio 标签。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0月29日讯 据人民日报消息,日前,公安部起草《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拟将允许跨省份异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违法信息录入后当日即可向社会提供查询。对于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影像资料“经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 【作者:】 【编辑:刘树源】 长沙晚报社版权声明 关键词:违停 >>我要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