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人祖坟、掌掴县委书记…这个黑老大一审被判死缓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1月6日讯 据新华社报道,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5日依法对陈鸿志等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陈鸿志被判处死缓。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以来,被告人陈鸿志、高海平等人以陈鸿志经营的企业为依托,开始实施违法犯罪活动,2006年底正式形成以陈鸿志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组织结构稳定、层级明晰、职责分工明确,组织成员达78人。

  以陈鸿志为首的黑社会组织以开办公司、企业等方式“以商养黑”“以黑护商”,攫取巨额经济利益,具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同时,通过操纵选举把持农村基层政权,利用个别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纵容,称霸一方。此外,这个组织越界盗采相邻企业煤炭资源总量价值高达40亿余元,对煤炭资源及生产秩序造成严重破坏;长期通过虚构合同及发票的手段骗取多家银行贷款近600亿元,严重破坏金融市场管理秩序,严重破坏柳林县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法院依法裁判,被告人陈鸿志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高海平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张运强、王明亮、高建彬、李全宏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分别被判处6年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20年至1年零2个月不等有期徒刑。4名被告人因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裁定终止审理。

  被告单位山西凌志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柳林县孟门运销有限公司被判处罚金共40.4亿元;对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成员聚敛的约80亿元财物及其收益,依法追缴、没收。

  此前报道

  打县委书记耳光、挖别人家祖坟:“黑恶势力”不扫不行

  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成家庄镇原党委书记陈秋平近日接受采访,让当地“黑老大”陈鸿志的“跋扈”再次见诸媒体。

  陈秋平的诉求是,“希望组织上给我一个正式的工作安排”——原来,在陈鸿志的逼迫之下,他此前不得不辞去了镇党委书记的职务。

  陈鸿志下属煤矿门口,路边贴上了扫黑除恶宣传标语。

  “打县委书记耳光”与“让镇委书记滚蛋”

  镇党委书记是基层政权的“一把手”,足以在一个镇上形成权威。但是,陈秋平这个“书记”却比较憋屈,因为没有满足陈鸿志的要求,他的祖坟被挖,自己也不得不辞职。

  但他终究是个有血性的男儿,2018年1月实名向国家扫黑办12389网站举报陈鸿志。最终如其所愿,陈鸿志于去年7月被捉拿归案。

  这里面有两个情节值得寻味:一是,陈鸿志想让他的马仔、时任成家庄镇副镇长刘某成为“镇人大主任”,被陈秋平拒绝。搞笑的是,在换届的时候,刘某仍然更上一层楼,成功晋升副书记。但陈鸿志仍不满意,让陈秋平“滚蛋”。

  二是,陈鸿志被抓后,媒体广泛报道了当地一个广为流传的事情:陈鸿志曾经当面打了柳林县原县委书记王宁一记耳光,因为他办事不力。

  那名县委书记已经落马,但很明显,他还够不上“保护伞”的级别。因为办事不力被打耳光,那只能是马仔的角色。

  2018年,吕梁市柳林县凌志集团董事长陈鸿志被警方刑事拘留。

  就媒体报道的情节来看,陈鸿志在当地已经到了只手遮天的地步。他通过非法抢夺的方式,控制当地多家煤矿。在当地媒体的报道中,他成为“扶贫先进个人”,因为曾修了一条公路,但事实上,这条公路只不过是为了方便他运输煤而已。

  既能打县委书记,又能影响舆论,要让一个镇党委书记“滚蛋”也就不是什么难事了。

  某种意义上,陈鸿志算得上是穷“黑”极恶——他能直接让其权势触角伸到基层治理生态和人事任命中,顺他者昌、逆他者被扇耳光。他能制造某种“现实扭曲立场”,将红与黑、权与钱打通、连接。

【作者:】 【编辑:刘树源】
关键词:涉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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