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遭妻子家暴,法官:家暴面前男女一视同仁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1月27日讯 据红星新闻消息:在多次遭遇妻子辱骂、威胁,自己及父母生活备受困扰的情况下,吴某无奈地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希望法院“帮忙”让老婆“远离我,远离我的父母”。

  近日,浙江温州苍南县法院矾山法庭发出温州市首例保护男性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对男性发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很少见,这在温州还是首例。”11月26日,红星新闻记者专访办理该起案件的矾山法庭卢法官,他表示,之前人身安全保护令大都保护的是女性,此案现实意义在于体现《反家庭暴力法》面前男女双方一视同仁。如果男方是弱者,遭受女方家庭暴力,同样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利。

  男子不堪家暴向法院申请保护令:

让老婆远离我

  据卢法官介绍,今年40多岁的吴某与妻子林某结婚多年,夫妻因两人性格不合,经常吵架并早已分居。吴某开有一个早餐店,分居后,妻子林某好几次叫她的兄弟、嫂嫂、姐姐等亲属来骂他,到早餐店闹事,并对吴某进行围殴,将其打伤。经过派出所调解,女方赔过钱。后来男方为躲避困扰,搬到父母家居住,妻子林某再次纠集一帮亲戚上门,把他父母家的门窗、家电全部砸坏。

  吴某无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希望法院“帮忙”让老婆“远离我,远离我的父母”。经审查核实,矾山法庭作出裁定,向吴某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林某对吴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林某骚扰吴某及其父母,保护令有效期为6个月。

  据了解,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该法为遭受家暴侵害的受害人提供了有力保护,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卢法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根据《反家庭暴力法》,夫妻双方或任何家庭成员遭受到家暴,都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审查后,如果发现确实有存在被家暴的情况,或者有面临被家暴的现实危险,可以做出民事裁定,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保护令并不是说要派人对被害者进行贴身保护,而是会给到当事双方及所属的社区、居委会、妇联、派出所来共同监督,禁止加害人再次实施暴力。如果保护令发布后,加害人仍然进行家暴,当事人可以拨打110报警,或向法院反映情况,法院将视情节轻重,对加害人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在《吉林日报》11月26日报道的一则吉林省首起男性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案件中,法官在制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后,长春市宽城区法院还制发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向男方经常居住地的派出所及社区居民委员会分别进行了送达,以协助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力实施。

  此前,有媒体评论认为,在现实婚姻中,不少男性对婚姻其实很被动,但却很少得到关注。女性还有妇联提供关怀和服务,也有专门针对妇女保护的相关法律,在这一方面,男性则显得弱势。

  对此,卢法官认为,一般来说遭受家暴的一方多是女性,女性可以向妇联寻求帮助,或拔打110报警,还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相比之下,男性可以反映家暴问题的相关单位要少一些。这个案子体现了《反家庭暴力法》面前男女双方一视同仁。如果男方是弱者,受女方家庭暴力,同样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利。

  90%保护令申请人为女性

  裁定无关性别主要看证据

  据《羊城晚报》报道,自2016年3月正式施行的《反家庭暴力法》明确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以来,截至今年10月,广州各基层法院共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170件,绝大多数(90%)为妻子因遭受丈夫家暴而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在这170件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中,仅有6件当事人提出了延长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出,目前在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受害人对人身安全保护令认知度不足,证据收集不完整。

  针对温州法院发出首份男性人身安全保护令,有网友评论称“女性申请保护令有的地方能批下来的不到20%,男人申请一个批一个”。对此,卢法官向红星新闻记者回应称,这是一种误解,裁定主要看具体个案和证据,如果申请人能证明正面临现实危险或曾遭受家暴,法院审核后都会发安全保护令。

  “证据可以是遭受家暴受伤的照片、报警记录,也可以是威胁的短信。它不一定要必须达到某种程度。有的已经被打了,有的面临现实的威胁和恐吓,或处于危险之中,都可以作为证据。只口头上说没有用,要提供一定的证据证明。”卢法官说。

  值得注意的是,近些年,家庭暴力的形式也不再仅限于殴打等肢体暴力行为,当事人主张的精神暴力和冷暴力案件数量也在攀升。在卢法官看来,冷暴力也是家庭暴力,但据其了解的情况,因为冷暴力或精神上受折磨而提出申请保护的比较少见,具体到法律操作层面还很难讲。

  卢法官建议,遭受家暴的一方,特别是女方,如果是忍气吞声,有一次就有两次,有两次就有三次。受到家暴一定要勇敢地站出来说,马上报警或找妇联、当地居委会反映情况。同时保留相关的照片、病历、报警记录等,作为以后保护自己权利的证据。“这个是社会问题,不是某一家单位能够解决的,需要整个社会来共同宣传和抵制家暴行为。”

【作者:】 【编辑:谌程】
关键词: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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