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拟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8月31日讯 据工信部网站消息 工信部就《通信短信息和语音呼叫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或者用户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用户未明确同意的,视为拒绝。用户同意后又明确表示拒绝接收的,应当停止。

【作者:】 【编辑:刘天乐】
关键词:工信部 短信
>>我要举报
晚报网友
登录后发表评论

长沙晚报数字报

热点新闻

回顶部 到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