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衡宁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长沙晚报讯(记者 黎欣刚)昨日,在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罗衡宁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回望2014
收案数和结案数分别占全省法院的21.4%和21.6%
2014年,长沙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7451件(不含旧存),同比上升22.9%;审(执)结17461件,同比上升21.6%;审限内结案率97.1%,同比上升2.6%。
指导基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77808件,同比上升23.5%;审(执)结73286件,同比上升28.1%。全市法院收案数和结案数分别占全省法院的21.4%和21.6%,年人均办案数比全省法院年人均多46.6件。
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努力实现司法核心价值
“公正是司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我院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自觉引领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罗衡宁说。
依法审理刑事案件——判处罪犯1508人
共审理刑事案件1079件,判处罪犯1508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416人。
依法惩治严重暴力犯罪,审理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的刑事案件76件,判处罪犯143人。审理盗窃、抢夺、诈骗等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刑事案件301件,判处罪犯360人。
保持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审理毒品犯罪案件123件,判处罪犯239人,对贩卖麻古222.35公斤的岩养、杨鑫、吕宝明等人,依法判处死刑。
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审理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63件,判处罪犯83人,对湖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李晓希等被告人从严惩处。
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理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走私等犯罪案件36件,判处罪犯74人。依法审理葛兰素史克公司商业行贿案,判处罚金30亿元,开出了迄今为止我国最大罚单。
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审理民商事案件8514件
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规范引导功能,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共审理民商事案件8514件,调撤结案2231件,调撤率26.2%。
审理婚姻家庭继承案件313件,维护有序的家庭关系。审理涉出嫁女、入赘男、半边户等土地权益纠纷案件34件。
审理涉军案件18件,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审理民间借贷、金融借款、互联网金融、小微企业融资借贷纠纷等案件1805件,同比增长50.8%。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449件,同比增长82%。审理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等案件1987件,同比增长66.1%。
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51件,涉港澳民商事案件14件。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14件,办理涉台司法互助事务7项。
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审理行政案件780件
积极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共审理行政案件780件。审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134件。
审结涉省、市重点工程建设案件385件,依法推动黄兴北路棚改、天心区枣子园棚改及岳麓区滨江新城等项目的征收扫尾工作,为地铁1号线等重点民生工程提供有力司法支持。
指导和监督基层法院办理司法强拆案件112件,无一引发社会不稳定事件。严格执行国家赔偿法,妥善审理国家赔偿案件12件,确保受害人获得赔偿。
依法办理执行案件——执结案件896件,限制高消费196人次
共执结案件896件,执结率75.9%,执行到位14.07亿元,同比分别上升95.2%、3.8%和30.3%。组织指导基层法院执结案件18892件,同比上升34.4%,标的额53.55亿元。
开展小额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全市法院执结涉农民工工资等民生案件1851件,标的额2958万元。
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惩治力度,限制出境84人次,限制高消费196人次,对505名抗拒执行的当事人实施司法拘留,依法追究12名被执行人刑事责任。
积极推进司法改革,科学规范司法权力运行
健全司法公开机制。推进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各类裁判文书41430份,其中市中院9045份。
严肃整治司法作风。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深刻对照检查、自我剖析,查找“四风”突出问题37个。坚持立行立改,制定整改措施36条,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8项。
开通举报网站,与上级法院联网运行,拓宽人民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建立明察暗访机制,组织专项督察14次。
正确把握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系。建立定期向市委报告工作制度。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接受市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的民主监督。自觉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审理检察机关刑事抗诉案件21件,民事抗诉案件10件,其中维持18件,改判和发回重审13件。
展望2015
瞄准四个“新”
一、树立法治建设新理念,全力助推依法治市新进程。深入推进轻刑快办和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对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犯罪保持高压态势。
二、建立严格司法新常态,着力迈向司法公正新高度。探索建立非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记录制度和曝光惩罚机制。改革完善合议庭工作与裁判文书签发机制,严格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三、确立法官队伍新形象,竭力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坚持从严治院,加强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大审判技能培训力度,完善法官业绩考核、职业保障以及任免奖惩制度,取消不合理的考核指标。
四、创立法院发展新局面,奋力实现审判事业新跨越。探索建立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的环境资源综合审判庭,支持环境公益诉讼,加大环境司法保护力度。正确发挥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的功能作用,确保案件公正审理。优化人民法庭区域布局与人员比例,合理设置巡回办案点与诉讼联系点。
回望2014
收案数和结案数分别占全省法院的21.4%和21.6%
2014年,长沙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7451件(不含旧存),同比上升22.9%;审(执)结17461件,同比上升21.6%;审限内结案率97.1%,同比上升2.6%。
指导基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77808件,同比上升23.5%;审(执)结73286件,同比上升28.1%。全市法院收案数和结案数分别占全省法院的21.4%和21.6%,年人均办案数比全省法院年人均多46.6件。
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努力实现司法核心价值
“公正是司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我院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自觉引领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罗衡宁说。
依法审理刑事案件——判处罪犯1508人
共审理刑事案件1079件,判处罪犯1508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416人。
依法惩治严重暴力犯罪,审理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的刑事案件76件,判处罪犯143人。审理盗窃、抢夺、诈骗等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刑事案件301件,判处罪犯360人。
保持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审理毒品犯罪案件123件,判处罪犯239人,对贩卖麻古222.35公斤的岩养、杨鑫、吕宝明等人,依法判处死刑。
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审理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63件,判处罪犯83人,对湖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李晓希等被告人从严惩处。
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理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走私等犯罪案件36件,判处罪犯74人。依法审理葛兰素史克公司商业行贿案,判处罚金30亿元,开出了迄今为止我国最大罚单。
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审理民商事案件8514件
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规范引导功能,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共审理民商事案件8514件,调撤结案2231件,调撤率26.2%。
审理婚姻家庭继承案件313件,维护有序的家庭关系。审理涉出嫁女、入赘男、半边户等土地权益纠纷案件34件。
审理涉军案件18件,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审理民间借贷、金融借款、互联网金融、小微企业融资借贷纠纷等案件1805件,同比增长50.8%。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449件,同比增长82%。审理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等案件1987件,同比增长66.1%。
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51件,涉港澳民商事案件14件。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14件,办理涉台司法互助事务7项。
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审理行政案件780件
积极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共审理行政案件780件。审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134件。
审结涉省、市重点工程建设案件385件,依法推动黄兴北路棚改、天心区枣子园棚改及岳麓区滨江新城等项目的征收扫尾工作,为地铁1号线等重点民生工程提供有力司法支持。
指导和监督基层法院办理司法强拆案件112件,无一引发社会不稳定事件。严格执行国家赔偿法,妥善审理国家赔偿案件12件,确保受害人获得赔偿。
依法办理执行案件——执结案件896件,限制高消费196人次
共执结案件896件,执结率75.9%,执行到位14.07亿元,同比分别上升95.2%、3.8%和30.3%。组织指导基层法院执结案件18892件,同比上升34.4%,标的额53.55亿元。
开展小额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全市法院执结涉农民工工资等民生案件1851件,标的额2958万元。
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惩治力度,限制出境84人次,限制高消费196人次,对505名抗拒执行的当事人实施司法拘留,依法追究12名被执行人刑事责任。
积极推进司法改革,科学规范司法权力运行
健全司法公开机制。推进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各类裁判文书41430份,其中市中院9045份。
严肃整治司法作风。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深刻对照检查、自我剖析,查找“四风”突出问题37个。坚持立行立改,制定整改措施36条,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8项。
开通举报网站,与上级法院联网运行,拓宽人民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建立明察暗访机制,组织专项督察14次。
正确把握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系。建立定期向市委报告工作制度。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接受市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的民主监督。自觉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审理检察机关刑事抗诉案件21件,民事抗诉案件10件,其中维持18件,改判和发回重审13件。
展望2015
瞄准四个“新”
一、树立法治建设新理念,全力助推依法治市新进程。深入推进轻刑快办和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对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犯罪保持高压态势。
二、建立严格司法新常态,着力迈向司法公正新高度。探索建立非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记录制度和曝光惩罚机制。改革完善合议庭工作与裁判文书签发机制,严格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三、确立法官队伍新形象,竭力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坚持从严治院,加强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大审判技能培训力度,完善法官业绩考核、职业保障以及任免奖惩制度,取消不合理的考核指标。
四、创立法院发展新局面,奋力实现审判事业新跨越。探索建立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的环境资源综合审判庭,支持环境公益诉讼,加大环境司法保护力度。正确发挥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的功能作用,确保案件公正审理。优化人民法庭区域布局与人员比例,合理设置巡回办案点与诉讼联系点。
>>我要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