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妹子说税 | 15%!生活性服务业减税红利再加码

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加计抵减政策

       特定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时,允许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一定比例虚拟计算出一个抵减额,抵减的幅度增加了,要交的税也就更少了。

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


如果您是一般纳税人,从事上述类型的服务业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了50%,就符合条件,可以享受到优惠政策。

具体适用条件

1.2019年9月30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期间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自2019年10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

2.2019年10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

温馨提示

符合上述规定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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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全媒体记者 陈登辉】 【编辑:舒元臻】
关键词:满妹子说税 生活性服务业减税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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