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险机构获准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首批试点机构是这些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2月21日讯(全媒体记者 舒元臻)根据证监会公开信息,证监会与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近日联合发布公告,允许符合条件的试点商业银行和具备投资管理能力的保险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参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交易。第一批试点机构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

  根据相关公告,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可以风险管理为目的,试点参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交易;具备投资管理能力的保险机构可以风险管理为目的,参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交易;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应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及业务处理系统,具备专业的管理团队和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防范和控制交易风险。

  记者了解到,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可满足其风险管理需求,丰富投资产品类型,提升债券资产管理水平。同时,也有助于丰富市场投资者结构,促进国债期货市场平稳有序发展。证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将发挥跨部委协调机制作用,加强监管合作和信息共享,分批推进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参与国债期货市场,促进国债期货市场健康发展。

【作者:全媒体记者 舒元臻】 【编辑:谭伟】
关键词:证监会 试点
>>我要举报
晚报网友
登录后发表评论

长沙晚报数字报

热点新闻

回顶部 到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