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困难 给补贴 长沙稳外贸推出13条措施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2月24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捷萍)“对2020年2-4月进出口累计在2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按照进出口额每1美元给予不高于0.5分的补贴支持”“在保障现有的航线基础上,持续增扩国际全货机航线”……今日, 长沙市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支持外经贸企业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共渡难关的若干政策措施》,推出13条举措,推动保持进出口稳定增长,促进外贸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无偿出具不可抗力证明 力争为企业减少损失

  13条措施包括帮助企业尽快复工投产、指导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加快兑现外经贸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充分利用“互联网+外贸”平台、加强对外投资和经贸合作、鼓励设立境外营销网络、鼓励企业开展跨境电商、鼓励扩大外贸进出口规模、减轻中小外贸企业负担、积极协调开通航线、加大融资服务力度、开辟医疗物资进口绿色通道等。

  其中,帮助企业尽快复工投产。支持和鼓励外经贸、服务外包企业在条件允许下尽快复工投产,鼓励企业开展集体协商,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调整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实施相关的稳岗返还、延缴社会保险费等政策,按照市政府的相关文件参照执行。

  指导出具相关证明文件。指导和协助商会等相关单位帮助有需求的企业无偿出具因疫情导致未能按时履约交货的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力争为企业减少损失。

  加快兑现外经贸专项资金。抓紧启动2020年外经贸、服务外包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尽早安排资金使用计划,制定资金使用办法,加快支出进度,确保企业早受益。

  根据跨境电商外贸实绩给予补贴

  支持企业参加境外展会。积极鼓励外贸、服务外包等企业参加境外的综合展和专业展,给予一定的展位费支持。同时对已付费报名参加境外展会,因疫情影响而不能参展的,对实际发生的展位费按应展标准予以一定补助。

  充分利用“互联网+外贸”平台。鼓励外贸企业利用“互联网+外贸”平台,通过互联网对接更多的客户订单,扩大海外市场,增加进出口量。对使用“互联网+外贸”平台且当年实现外贸业绩的外贸企业给予一定的补贴。

  加强对外投资和经贸合作。支持企业充分利用互联网,积极与境外政府、商协会和企业进行联系和对接,帮助外经企业获取经贸合作信息,稳定并扩大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业务。

  鼓励企业开展跨境电商。支持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加大海外线上营销推广力度。根据跨境电商企业的外贸实绩,对其平台或店铺当年线上营销费用给予一定补贴。鼓励跨境电商企业采用航空、陆路、海运等多种物流方式运输跨境电商货物,对物流费用给予一定补贴。对积极组织、协调疫情防控捐赠物资走海关绿色免税通道的跨境电商企业及机构予以一定支持。

  持续增扩国际全货机航线

  鼓励扩大外贸进出口规模。鼓励外贸企业扩大进出口额,对2020年2-4月进出口累计在2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按照进出口额每1美元给予不高于人民币0.5分的补贴支持。各区县(市)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配套支持。

  积极协调开通航线。在保障现有的航线基础上,持续增扩国际全货机航线,扩大航空货运的运量,开辟新的国家和地区的通道,特别是保证捐赠物资和重点企业的航空通道运力。

  加大融资服务力度。帮助企业加大与金融机构的对接,发挥融资担保公司的作用,鼓励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疫情影响严重,导致到期还款困难的外经贸企业予以展期或续贷。帮助外经贸企业积极申报中央、省市贴息政策。

  关于支持外经贸企业抗击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共渡难关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防控疫情的工作部署,为切实解决当前外经贸企业的实际困难,提振企业抗击疫情的信心,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1、帮助企业尽快复工投产。支持和鼓励外经贸、服务外包企业在条件允许下尽快复工投产,鼓励企业开展集体协商,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调整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实施相关的稳岗返还、延缴社会保险费等政策,按照市政府的相关文件参照执行。(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2、指导出具相关证明文件。指导和协助商会等相关单位帮助有需求的企业无偿出具因疫情导致未能按时履约交货的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力争为企业减少损失。(责任单位:市贸促会、市商务局)

  3、加快兑现外经贸专项资金。抓紧启动2020年外经贸、服务外包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尽早安排资金使用计划,制定资金使用办法,加快支出进度,确保企业早受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4、支持企业参加境外展会。积极鼓励外贸、服务外包等企业参加境外的综合展和专业展,给予一定的展位费支持。同时对已付费报名参加境外展会,因疫情影响而不能参展的,对实际发生的展位费按应展标准予以一定补助。(责任单位:市贸促会、市商务局、各区县(市)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5、充分利用“互联网+外贸”平台。鼓励外贸企业利用“互联网+外贸”平台,通过互联网对接更多的客户订单,扩大海外市场,增加进出口量。对使用“互联网+外贸”平台且当年实现外贸业绩的外贸企业给予一定的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区县(市)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6、加强对外投资和经贸合作。支持企业充分利用互联网,积极与境外政府、商协会和企业进行联系和对接,帮助外经企业获取经贸合作信息,稳定并扩大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业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区县(市)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7、鼓励设立境外营销网络。支持企业在境外设立公司、分公司、办事处、分拨中心、批发中心、零售网点、专卖店、公共“海外仓”、研发中心、交付中心等机构,对其场租费、设备购置费、律师费、咨询费等网点建设费用给予一定的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区县(市)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8、鼓励企业开展跨境电商。支持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加大海外线上营销推广力度。根据跨境电商企业的外贸实绩,对其平台或店铺当年线上营销费用给予一定补贴。鼓励跨境电商企业采用航空、陆路、海运等多种物流方式运输跨境电商货物,对物流费用给予一定补贴。对积极组织、协调疫情防控捐赠物资走海关绿色免税通道的跨境电商企业及机构予以一定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9、鼓励扩大外贸进出口规模。鼓励外贸企业扩大进出口额,对2020年2-4月进出口累计在2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按照进出口额每1美元给予不高于人民币0.5分的补贴支持。各区县(市)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配套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星沙海关、市税务局、各区县(市)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10、减轻中小外贸企业负担。鼓励市属赢利的国有企业及各区县(市)、园区对中小外贸企业在经营性用房的租赁费给予不超过2个月的免租或减租的支持。(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各区县(市)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11、积极协调开通航线。在保障现有的航线基础上,持续增扩国际全货机航线,扩大航空货运的运量,开辟新的国家和地区的通道,特别是保证捐赠物资和重点企业的航空通道运力。(责任单位:市政府物流口岸办)

  12、加大融资服务力度。帮助企业加大与金融机构的对接,发挥融资担保公司的作用,鼓励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疫情影响严重,导致到期还款困难的外经贸企业予以展期或续贷。帮助外经贸企业积极申报中央、省市贴息政策。(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13、开辟医疗物资进口绿色通道。对专门用于疫情防控治疗的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等,包括各类运输方式进口、旅客携带和通过邮寄快递方式进境的疫情防控物资,加强前期沟通对接,对确实来不及办理相关证书的,通关环节简化手续,采取特事特办,后补手续。(责任单位:星沙海关、市政府物流口岸办、市商务局)

  本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作者:刘捷萍】 【编辑:刘树源】
关键词:贸易
>>我要举报
晚报网友
登录后发表评论

长沙晚报数字报

热点新闻

回顶部 到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