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户借给外人炒股?停手!

曹开阳
进入5月,A股的敏感系数明显有所提高,从昨日行情走势看,开盘后原本振荡幅度不大,但盘中突然出现了急速的下跌,好在午后股指稳定下来并逐步回升。事实上,昨日消息面和前日的外围股市并无异样,A股盘中的这一波急挫多少有些无厘头,原因究竟何在?
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A股的表现是受到了B股的拖累。所谓B股,其正式名称是人民币特种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和买卖,在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交易。长期以来,由于部分上市既有A股,又有B股或H股即港股(比如中联重科,就既有A股又有H股),因此一旦一个市场出现变化,就有可能会引发另一个市场的跟风,同时,在不同市场的股票价格出现差价的情况下,还有可能引发资金的流动套利。之所以认为昨日A股受到B股拖累,是基于在新《证券法》实施两月之际,有关“单位和个人证券账户不得违规出借”的规定引发市场强烈争议。而日前有报道称,券商将从严监控“出借或借用他人账户炒股”的行为,因而被视为“导致B股大跌”的一个可能因素。
事实上,沪深B股总计不过百只,昨日B股确实是出现较大幅度的下跌,但由于B股毕竟盘口较轻,历史上其与A股的联动还不及H股,因此昨日A股若果真是因为这一原因而急挫,倒也有些反应过度。但关于账户不能出借炒股的消息和讨论确实值得关注。
近年来,管理层对于证券市场的管理在逐步加强,公司财务造假、机构做庄操作等行为受到了严密监管和高压打击,沪深两市也在这样的氛围中逐渐稳定下来,急涨急跌的情形大为减少,投机炒作的风气大为收敛。然而,客观地说,目前仍然有大量的监管工作需要加强,以进一步扫除监管盲点,才能让不法分子无处遁形。我们也有理由相信,有关“单位和个人证券账户不得违规出借”的规定同样是基于这一出发点。其实,简单地类比,“单位和个人证券账户不得违规出借”的规定从法理和实操而言都是正确和必要的。正如,稍有经济常识的人都知道,不能将自己在银行开办的账户借给别人汇款、取钱,曾肆虐一时的网络电信诈骗,正是因为犯罪分子掌控了大量从不法渠道收集而来的银行账号而有了可乘之机。
当然,话分两头,证券账户不得出借的规定还有一个“违规”的定语。假使,老婆把自己的证券账户借给老公小小玩玩股票,老妈把自己的证券账户借给儿子体验一下证券市场,这倒完全是在情理之中,没有必要上纲上线。而至于把证券账户借给有不法意图的个人和机构,那肯定是万万使不得的。从小处讲,这种行为可能会陷自己于不法的境地;从大处讲,这种行为最终会助纣为虐,搞乱了股市,所有人都得为此买单。提醒大家,千万不要或碍于情面,或贪图小利,把自己证券账户借给外人炒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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