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就能“洗白”征信?别信!湖南重拳出击治理“征信修复”乱象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4月15日讯(全媒体记者 范宏欢)征信不良影响到生活的方方面面,那么,花点钱就能 " 洗白征信 " 吗 ? 千万别信!
今年3月中旬至6月下旬,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联合相关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征信修复”乱象专项治理“百日行动”。按照“查处、整治、监管、宣传”一体推进的工作原则,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交、联合执法等长效监管机制,形成跨部门监管合力,彻底整治“征信修复”乱象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风清气正的征信市场环境。
开展“征信修复”宣传警示活动929场
当前,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个人打着 “征信修复”“征信洗白”的旗号,声称只要付费就能删除信用报告上的不良信息,误导公众委托其代理维权,从中牟利。此类行为不仅无法删除准确无误的不良信息,还存在信息泄露、资金损失、涉嫌违法等风险。
今年3月,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围绕“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警示征信修复风险”主题,组织全省395家“信之风”征信宣传志愿服务站联合开展了集中宣传警示活动。3月以来,全省各级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接入机构开展各类“征信修复”宣传警示活动929场,参与志愿者3806人次,79家媒体进行宣传报道。“6·14信用记录关爱日”期间,我们还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一次集中的宣传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的信用意识。
正规渠道维权不收取任何费用
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征信管理处副处长黄晓葵介绍,征信领域不存在“征信修复”的说法。社会公众可通过正规渠道依法理性维权,且正规渠道进行的征信异议和投诉不收取任何费用。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无论是征信机构还是商业银行等信息提供者,都有如实报送信用信息的义务,任何机构和个人无权随意更改、删除信用报告上展示无误的信用信息。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信息主体认为自身合法权益被侵害的,可以向所在地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投诉。群众如有需求,因当通过正规渠道依法理性维权,正规渠道进行的征信异议和投诉不收取任何费用。
个人信用报告产生不良记录该怎么办?
那么,个人信用报告中有不良记录该怎么办?黄晓葵提醒,如果产生不良记录,应当尽快还清欠款和欠息,并在今后的信贷活动中注意按时还款,避免再次逾期,从今往后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
此外,公众也无需过于紧张,一方面,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不良记录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不良信用记录将不再显示在信用报告中,不会伴随终生;另一方面,银行在做贷款审批时,会根据客户的资信状况、失信程度以及银行自身内部风控模型,进行全面综合分析评估。
其中,信用报告只是一个重要的参考,但绝非决定性的、一票否决式的准入条件,更不存在征信系统“黑名单”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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