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一周年,七大亮点你受益了多少?

亮点1
严禁强制交易
新《消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新法实施后,很多消费者在遇到强制交易时,选择理直气壮地告对方违法,而商家也主动解除了强制交易。
记者了解到,买车票搭售保险的行为基本销声匿迹了,安装燃气也没有指定灶具品牌了。现在投诉集中在网络运营服务商的强行规定上。
“为什么我们小区只能用联通网络”……很多消费者希望消协能够敢于硬碰硬,管管这些垄断大户。
亮点2
安保义务重要
新《消法》第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我的车停在你们商场地下停车室丢了,难道只能自认倒霉?”不少市民都有在商场、KTV等消费场所丢失爱车的郁闷遭遇,想找对方赔偿,对方指着“免费停车,不包安全”的牌子一句话撇清了关系。但是新《消法》实施后,很多消费场所都撤销了这些告知牌,加派了保安人员。
“我们KTV加派了保安去定时巡逻停车场,怕车丢了得赔。”新麦客的工作人员表示,新《消法》实施后,各大娱乐消费场所都加大力度保护客人的人身财产。
亮点3
缺陷产品召回
新《消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以前“XX汽车设计有缺陷得召回”一般都是先在国外出现,然后汽车公司迫于国内消费者的抗议压力可能有所行动。
“现在很少听说国外产品被召回,国内产品被拒绝。”汽车4S店的销售经理小吴表示,新《消法》实施后,商家“国内国外两套召回标准”,将受到法律制裁。现在商家对国内外产品都一视同仁地实施统一召回制度了。
亮点4
明码标价
新《消法》第二十条就有明确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以前,你去美容店做护理,看价目表想做个88元的“脸部护理”。美容师拿出瓶瓶罐罐往你脸上抹完后,付钱的时候成了188元。新法实施后,类似的“浑水摸鱼”确实少了很多。
“我们工商局对这些服务的营业场所进行过专门的普法宣传,让他们一定要明码标价,不然就是违法。”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现在收到此类投诉很少了。
亮点5
拒开发票、随便免责违法
新《消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必须出具发票。而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来随便免责。
“我们的发票用完了。”“开发票要到总店。”“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在新《消法》实施前,很多不明真相的消费者还真被唬住了。
“这是限制消费者的权利,减免商家自身、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惯用手法。”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现在消费者基本都知道了这种拒开发票、随便免责的行为是违法的。
亮点6
网购后悔退货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退货,或者要求更换、修理等,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网上购物不满意可以无理由退货,买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修理、退货都由经营者承担运费。这是新《消法》中最受网购达人们瞩目的一条。
另外,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除了四种特殊情况。而且网店不得隐身,必须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记者从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了解到,从今年3月15日开始,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将实施,将为新消法保驾护航。办法明确规定,已拆封不得作为网购拒退货理由以及无故不退货、逾期退货、不及时退款都将受罚。
亮点7
信息不得泄露
“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经得同意再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了“信息不得泄露,发信息须同意”。
但实施后,各种未经消费者同意强制推行的商业广告却是有增无减。刚交房,就被各种装修公司的电话、信息狂轰滥炸……
“收到这些烦心的短信、电话,谁还真为了这点小事情去找工商局投诉呀!”消费者小王表示新《消法》中这一点是最难落实到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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