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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牵引的狗咬伤人,谁来担责

      长沙晚报5月9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广军 通讯员 杨宜 欧阳泽堃)8岁男孩童童中午放学走楼梯回家,结果被楼梯间忽然窜出的一条柯基犬咬伤。楼梯间是监控死角,当时这条狗也无人牵引,那么,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呢?9日,芙蓉区法院通报了一起因狗咬伤人而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提醒市民一定要看管好自己的宠物,在携带“萌宠”外出时,应使用犬绳、犬链等工具,尽到管理责任和谨慎看护义务。

      2023年6月21日12时35分,放学后的童童走楼梯回家,行至6楼楼梯间时,被忽然窜出来的一条柯基犬咬伤。童童受惊吓后从楼梯间狂奔下楼,这条狗一直追咬童童到4楼才停止。害怕不已的童童顺着楼梯间跑到l楼,于12时37分搭乘电梯回到7楼的家中。童童爸爸第一时间给其清洗伤口、喷药,并立即带童童到医院注射疫苗及检查治疗。

      回家后,童童爸爸在本单元业主群内发布童童被狗咬的信息,寻找狗的主人,并报警寻求帮助。经了解,该单元7楼以下1至3楼为商户,4、5、6楼仅601住户养了一条柯基犬。但601住户否认系自己养的狗咬伤人。为维护童童的合法权益,童童爸爸遂向芙蓉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601住户赔偿损失。

      审理期间,法院前往物业公司调取监控录像。因楼梯间没有安装监控设备,遂调取了该时间段电梯间的监控录像。监控录像显示,在童童被咬的两分钟后,601住户带着一条柯基犬乘坐了电梯,该狗未系绳子,在电梯内狂叫,住户弯腰进行安抚。同时查明,该柯基犬是朋友暂时寄养在601住户家的。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虽无监控录像证实咬伤童童的柯基犬就是601住户饲养的柯基犬。但童童放学走楼梯回家,行至6楼被柯基犬追咬,与601住户带柯基犬乘坐电梯在时间和地点上紧密关联。这条柯基犬未系狗绳,情绪狂躁,且当时没有其他的柯基犬出现。故从逻辑及日常生活经验上来看,童童被601住户所饲养的柯基犬咬伤,具有高度盖然性。

      记者了解到,民事诉讼的“高度盖然性”,即是可能性。是指在证据对某一事实的证明无法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对盖然性较高的事实予以确认。法院仅是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对案件的法律事实予以确认,而非客观事实。

      另一方面,601住户未提供证据证明童童有主动挑逗、追赶情形,童童遭受的伤害系601住户未规范饲养动物导致,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判决后,双方均服从判决并自动履行完毕。

      近年来,因部分饲养者存在“只养不管、违规饲养”等情况,导致犬只伤人事件层出不穷。本案承办法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因此,宠物咬伤他人是需要赔偿的,并非没有监控视频,就能逃避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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