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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精细化治理

      王立娜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成效显著,但依然存在治理理念模糊化、治理权责集中化、治理结构碎片化和治理过程粗放化等不足。积极推进精细化治理,应持续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理念、结构和机制,以更好适应乡村治理的现代化要求和满足农民美好生活的多元化需求。

      完善价值引导,推动治理理念精准化。一方面,倡导民本理念。立足“治理为了农民、治理依靠农民、治理成果由农民共享”的价值导向,在政策制定中坚持回应农民诉求,不断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统筹农民生产生活需求的能力;在政策执行中坚持发动农民参与,赋予和保障农民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在政策反馈中坚持践行农民满意标准,推动农民更好享有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成果。另一方面,强化理念传导。通过设置“党建+”、村民议事会等组织制度,提升农民参与人居环境治理的组织力;通过挖掘农村党员、村干部、村民小组长、新乡贤、志愿者等核心力量,提升农民参与人居环境治理的动员力;通过村规民约、宣传教育、红黑榜、积分制等方式,提升农民参与人居环境治理的认同力。

      注重主体协同,推动治理结构整体化。精细化治理需要多元主体协同共治,厘清共治主体的权责与资源功能应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结构整体化的关键。一是强化政府引导作用。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推动各治理主体共振和共治。二是突出农民主体地位。以深化农民自治、培育农民生态价值观,提升农民环境自主治理能力为关键切入点,在具体实践中不断强化“造血”功能。三是保障社会主体进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注重建用结合、高效利用,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并实现互促互进;引导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

      健全运行机制,推动治理成果长效化。精细化治理强调规范化、衔接有效的治理流程,建构“前期激励、中期协同、后期约束”的运行机制应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成果长效化的保障。一是在治理前期,聚焦人人有责,健全动员激励机制。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问题凸显而主体参与不足等问题,凭借农村人居环境的公共资源属性,通过责任清单、宣传发动、示范带动、政策驱动等建立治理主体与环境资源之间的有效联结,从而激发各类主体对于农村人居环境善治的主观需求。二是在治理中期,聚焦人人尽责,健全参与协同机制。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多元主体的不同行动逻辑而产生的治理失序问题,根据不同主体参与治理的行动目标及其互动模式,建立一套包括多元主体参与规范和程序在内的协商对话机制,从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协同治理的有序运行。三是在治理后期,聚焦人人享有,健全约束优化机制。在明确各主体环境治理权责界限的前提下,通过不断完善动态考评、群众监督和问题反馈等机制,实现对环境治理内容清单、责任清单以及运行机制的持续优化,从而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可持续发展。此外,在推动农村人居环境全周期、全过程精细化治理中,要尤其重视数字化赋能,以进一步拓宽治理方式、提升治理效率。

      (作者单位:中共长沙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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