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8月13日讯(全媒体记者 黄能)12日,湖南高院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湖南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状况。记者获悉,2025年以来,全省三级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4710件,其中刑事案件1689件、民事案件3720件、行政案件9301件。
湖南高院民三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王鹏介绍,湖南法院聚焦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开展司法保护,2025年以来,全省法院审结涉长江流域非法采砂案件21件、非法捕捞案件373件及长江流域黑臭水体、垃圾污染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案件157件,有效筑牢长江中下游生态保护司法屏障;审结涉长株潭生态绿心案件1329件,助力长株潭生态绿心建设。
王鹏告诉记者,全省法院以专业化环境资源审判组织建设为抓手,持续深化落实环境资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机制。目前,全省法院已建立环境资源审判庭38个,环境资源合议庭及审判团队80个,环境资源人民法庭8个,3家中院、19家基层法院实现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归口审理;从事环境资源审判的法官300余人,审判辅助人员600余人;在洞庭湖、东江湖、湘江、澧水、资水、沅水设立跨流域集中管辖法庭,为“三审合一”提供坚实的机构保障。同时,聘请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30余名,发挥专家团队智囊作用,为环境资源审判提供技术咨询和专业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