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家事不难断!湘江新区推行“妇联+法院”调查机制管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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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晚报掌上长沙5月8日讯(湘江早报全媒体记者 尹婷 通讯员 周秋燕)“幸幸和福福(均为化名)情绪平稳,状态不错。真的很感谢你们!”近日,在家事调查员邹歆婷和黄晓枫再次进行电话回访时,幸幸和福福爸爸不停致谢。这是家事调查员根据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与湖南湘江新区(岳麓区)妇联联合发布的《关于在家事案件审理中开展家事调查的工作规程》(简称《规程》)指引,高效化解的家事案件之一。值得一提的是,已试运行一年的《规程》是湖南省首份关于家事调查的工作规程。

原来,幸幸福福的爸妈因感情不和决意离婚,但双方都想要孩子,因而在孩子归属问题上争议较大。两个孩子也因各种原因选择各跟一位大人生活,但这样的选择是否妥善?岳麓区法院犯了难。

“争议大,又很难查证。我们的法官法律知识很专业,但对于社会学、心理学等学科知识并不擅长,而家事案件的妥善处理,又离不开这些学科知识的助力。”岳麓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谢澍介绍,遵循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原则,法院决定委托家事调查员邹歆婷和黄晓枫介入调查。

“我是去年4月份,接到家事调查工作任务的。尽管之前已经接受了培训,但正式‘上岗’前,区妇联和法院又联合对我们进行了强化培训。”邹歆婷表示,一想到他们的调查报告将为案件的依法妥善办理提供参考依据,深感责任重大。

在幸幸福福抚养案件中,邹歆婷等人多次上门走访,与孩子父母、邻居、亲戚进行多方沟通,全面了解事情原委,最终向法院出具了家事调查报告,介绍了孩子父母的性格经历、教育程度、身心状况、家庭情况、工作情况、对两个孩子的抚养情况,以及孩子们的心理状况、学习情况等。报告显示,两个孩子从小一起长大,感情深厚,不愿分开,对学习生活现状均表示满意。最终父母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两个孩子交由父亲抚养长大,母亲享有探望权。通过家事调查员的专业调查,该起案件也有了更具温度的裁判。

作为最高院确立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之一,岳麓区人民法院早已联合湖南湘江新区(岳麓区)妇联就开展家事调查工作进行探索。去年4月,双方在全省率先联合出台了《关于在家事案件审理中开展家事调查的工作规程(试行)》,经过一年的摸索,4月16日,该《规程》正式出台,是湖南省首份关于家事调查的工作规程。

当家事案件立案进入诉讼程序后,若需要家事调查员介入,法院会向妇联发函,妇联则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派出合适的家事调查员进行协助,出具相关报告。《规程》明确,家事调查报告一般作为法院审理案件的参考辅助性意见使用,关于家事调查报告的事实查明部分,法院认为需要作证据使用的,可以向当事人出示并由当事人质证。法院在出具家事案件委托调查函时,将一并提供家事调查工作详细指引及要求,帮助家事调查员初步研判案情、制定调查方案。

“目前,新区登记在册的家事调查员有15人,由区法院和区妇联共同聘任与管理。”湖南湘江新区(岳麓区)妇联主席付杜娟介绍,这些家事调查员经过精心选拔,一年一聘,既有来自妇联、民政、教育、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也有街道、社区的基层干部,还有具备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等专业知识的心理咨询师、社工、家庭教育指导师等,多元化且互补,能够满足家事调查所需的基本专业知识和技能。

自2023年4月起至今,岳麓区人民法院重点筛选了多件相对棘手的疑难复杂案件,委托区妇联开展家事调查工作。这些案件既有矛盾冲突相当激烈的离婚纠纷案件,还有双方分歧大且难以调和的双胞胎子女的抚养争议,还有多方争执不休的财产分割案件等。“法官会充分考虑我们的调查报告,综合考虑家事案件的判决结果,有利于减少对抗,增添更多的润滑剂,减少矛盾的激化风险。”鑫晨婚姻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周瑶说,这样可以更好帮助当事人缓解不良情绪,实现家事审判的“刚柔并济”,社会反响很好。

付杜娟表示,希望通过深化“妇联+法院”工作模式的探索,为化解家事矛盾带来更多思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区经验”。

【作者:尹婷】 【编辑:陶惠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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