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敢侵害未成年人?长沙检察机关一手严惩犯罪,一手保护救助

今日,长沙市检察院召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聂映荣 摄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6月1日讯(全媒体记者 聂映荣 通讯员 粟雯)电影《少年的你》曾引发大众对未成年人犯罪、校园欺凌等问题的广泛关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自今日起正式实施,更意味着未成年人保护进入新阶段。

  今日,市检察院召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的《长沙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8年-2020年)》(以下简称《白皮书》)显示,一方面,未成年人犯罪总体呈下降趋势,且以盗窃、抢劫等侵财犯罪为主,检察机关以“宽严相济”做到“宽容而不纵容”;另一方面,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逐年上升,且以性侵害为主,检察机关坚持严惩犯罪与保护救助并重。

  17岁男生醉酒伤人,考察帮教让其“焕新生”

  今日,市检察院通报了一系列未成年人相关案件,17岁的赵某某因喝多了酒,随意殴打5名路人,其中4人被鉴定为轻微伤。事后,公安机关以赵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调查发现,赵某某系初犯,是休学的高中学生,当时即将参加高考,其到案后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已取得被害人谅解。检察机关决定对赵某某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监督考察期六个月。

  事后,检察机关联合心理咨询机构及教育专家等开展跟踪帮教、心理疏导、亲职教育等,做到教育、管束和保护措施的有机统一。经过六个月的考察帮教,赵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重拾学习信心,并考上大学,在校表现良好。

  未成年人犯罪量下降,做到“宽容而不纵容”

  《白皮书》显示,2018年至2020年,长沙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计2809人。未成年人犯罪数量逐年下降,2020年较2018年下降18.66%。

  从犯罪类型来看,未成年人侵财犯罪占总数的62.04%,其所涉罪名排前五的是盗窃、抢劫、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而且,未成年人犯罪多以共同犯罪为主,占比达69.44%,其中3人以上共同犯罪占50.2%。此外,流动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越来越多非长沙户籍的未成年人在长沙涉嫌犯罪。

  涉罪未成年人若未得到正确引导,可能将来仍会走上“歪路”。《白皮书》介绍,近年来,长沙市检察机关构建“捕(审查逮捕)、诉(审查起诉)、监(法律监督)、防(犯罪预防)、教(教育矫治)”一体化工作模式,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用心用情关爱保护未成年被害人。

  比如,检察机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宽容而不纵容”,对于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帮助他们回归社会;对于涉嫌严重犯罪、社会危害性大的未成年人,依法惩治并加强警示教育。

  教师猥亵学生,检察机关追诉犯罪事实以严惩

  对于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检察机关的态度是“严厉惩治”。被告人罗某某在某中学担任教师期间,对11名学生实施猥亵。公安机关以罗某某涉嫌猥亵儿童罪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对罗某某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罗某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罗某某有期徒刑五年。

  检察机关通过细致审查案卷发现,罗某某在10年前“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猥亵”,检察机关依法补充侦查,成功追诉该笔犯罪事实,使得案件的法定刑升格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事后,检察机关以一审判决遗漏犯罪事实导致量刑畸轻为由提出抗诉,二审改判罗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事后,检察机关还会同教育部门就惩治“校园性侵”问题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明确及时报告、及时移送、及时处置的“三及时”原则。

  性侵案件占58.81%,严惩犯罪与保护救助并重

  《白皮书》显示,2018年至2020年,长沙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18件,涉及未成年被害人458人,此类犯罪逐年上升,其中,2020年同比上升32.2%。此外,强奸、猥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87件,占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的58.81%。

  在上述458名未成年被害人中,低龄女性成为被侵害的重点,而且关系密切的人作案比例较高,监护侵害案件占比为2.18%,熟人侵害案件占比达59.39%。

  据介绍,为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长沙市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介入引导取证工作机制,对72.83%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开展提前介入工作,合力破解取证难、指控难等问题。

  检察机关还协同公安机关、妇联等部门建立了集身体检查、询问讯问、心理疏导、取证鉴定、救助庇护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办案场所;完善多部门联动机制,积极开展未成年被害人多元综合救助。

  去年,长沙市检察机关帮助24名未成年被害人申领救助金,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生活安置30人、提供临时生活照料29人,帮助重返学校10人,协调转学9人,帮助落实医疗康复机构20人等。

  防治校园欺凌问题,探索临界预防机制

  针对社会各界深恶痛绝的校园性侵犯罪,2019年至今,长沙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教职员工性侵害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案件15人,提起公诉15人。

  同时,长沙市检察机关联合教育部门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和专项督导工作;对每一起校园性侵案件进行深度剖析,总结反思校园安全管理漏洞,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建章立制,努力做到“标本兼治”。

  近年来,校园欺凌问题也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长沙市检察机关针对校园欺凌问题防治探索建立临界预防机制,通过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及时发现校园欺凌问题,注重对罪错未成年学生的教育挽救和被害学生的保护救助;通过开展法治教育、警示教育、亲职教育,学校和家庭共同加强管理,预防违法犯罪再度发生。

  自2021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实施。

  “这是新时代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风向标’,也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指挥棒’。”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周亚红介绍,长沙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突出对罪错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强化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关爱救助,推进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助力完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格局。

【作者:聂映荣】 【编辑:刘天乐】
关键词: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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